我省将定期公开医保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吕霞)近日,《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方案》提出,全省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提出,全省要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制度机制,对于存在主观故意、影响恶劣的欺诈骗保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同时做好协议处理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根据信用评级,对失信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协议管理在资金结算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医保协议中止医保支付资格;对失信医药企业,按规定在医保目录准入、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医药集中采购、挂网资格等方面采取处置措施;对失信参保人员,按规定采取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等措施。
同时,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重大风险防范责任和履责能力,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尽职免责事项清单,细化追责免责情形。对因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医保基金安全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做好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