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只能从指定大门进出小区,外卖员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看到别人都能正常进出,我感觉受到歧视

因小区物业限制外卖员只能从指定出入口进出小区,北京一外卖员将某小区物业告上法庭,认为其涉嫌职业歧视和侮辱,索赔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2万余元。
近日,当事外卖员梁宁宁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本案将于7月24日在北京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开庭审理。
他说,从2021年他担任外卖员开始,这家小区就已经设置了这样的规定,“这个小区有三个门,但只允许外卖员从其中一个门通行,我多次通过多种方式和物业反映这个问题,但都没能解决。”
而该小区在其公告栏表示,不允许外卖员通行的原因是,“西门属于消防、急救应急通道,场地无法满足快递、外卖车辆停放。”梁宁宁说,物业告诉他,东南门不允许外卖员通行的理由则是,该门是专门卸货的门。
梁宁宁表示,其对这样的规定很难接受,“这三个门其他人都可以正常进出,唯独外卖员、快递员不行。如果说担心我们的电动车堵塞通道,那可以规定禁止我们停放电动车,但为什么也不让我们人员通行呢。”
他还表示,除了上述这个小区以外,其在配送外卖过程中,还遇到过数家小区物业制定这种限制性规定,“就光在我们配送站的范围内,就遇到过五家,不过他们都不明说,也不给出确切理由,反正就是不让过。”
梁宁宁表示,他一方面想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维护外卖员群体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如果能胜诉,我也想给其他制定类似规定的小区和物业提个醒,希望他们能多考虑下外卖员的感受,尊重外卖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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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该案将于7月24日开庭审理。图/受访者提供
【1】外卖员只能从指定大门出入小区
梁宁宁来自河南农村,今年30岁。初中毕业后,他上了半年高中,便决定退学打工。
他在工地做过建筑工人,在纺织厂踩过缝纫机。2021年3月,他来到北京,决定成为一名美团外卖员。在他看来,外卖员挣钱、自由,相比在工厂里“下苦力”,这是一份不错的工作。
但他在送外卖过程中发现,当他穿上黄色工作服,戴上外卖员头盔后,总有些“隐形或者直接的规定”阻碍着他。最让他觉得不解的是,有小区规定,外卖员只能从指定的大门出入,其他门则不允许通行。
“当时我就觉得很荒唐,小区好几个大门,所有人都可以正常出入,但唯独不允许外卖员走。”
他表示,对于这些规定,有些小区会设置“潜规则”,“不明说,也不给出确切理由,但只要我们外卖员从那个门过,就会有保安拦住我们,叫我们走其他门。久而久之,我们就知道哪些门是我们外卖员走不了的。”
而有些小区则会作出明文公示,梁宁宁给九派新闻提供的一张照片显示,一个小区明确表示,“快递、外卖请走东北门,西门属于消防、急救应急通道,场地无法满足快递、外卖车辆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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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快递员、外卖员只能走指定的大门。图/受访者提供
梁宁宁说,这个小区一共有三个门,分别是东北门、东南门、西门,除东北门外,其他两个门都不允许外卖员、快递员通行。而东南门不允许外卖员通行的理由则是,那是专门卸货的门。
梁宁宁表示,他对这样的规定很难接受,“这三个门其他人都可以正常进出,唯独外卖员、快递员不行。如果说担心我们的电动车堵塞通道,那可以规定我们禁止停放电动车,但为什么也不让我们人员通行呢。”
“而且,三个门都是很大的门,平均分一下车流量,不是更不出现堵塞的情况吗?”梁宁宁表示。
【2】“每次看到别人都能正常进出,心里就不是个滋味”
梁宁宁认为,小区物业的这种规定是一种区别对待,“我感觉每次遇到这种情况都很受侮辱,就因为我穿着这身外卖员的衣服,这个门就不能进出,这是对我职业身份的一种歧视。”
梁宁宁说,一次,他接到一个外卖配送单,要送往一个小区,这个小区有两个门,但外卖员只允许走其中一个。
“这单刚好在另外一个大门旁边,但那个门不允许我们走,如果走指定大门的话,就要穿越整个小区,可能会多花十来分钟。”
梁宁宁说,这对于分秒必争的外卖员来说,一单多花十来分钟,意味着后面的单子都会有超时的风险。
最后他跟小区保安商量,想出一个办法,把外卖员衣服脱掉,他才被“通融”进了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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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宁宁。图/受访者提供
而另外一次,梁宁宁也遇到类似情况,眼看目的地就在大门后面,但是这个门不允许外卖员通行,如果再从另外一个门绕行,得穿过大半个小区,多走将近一公里的路。
他说,当时他提着20多瓶矿泉水,如果再绕行一公里的路,既费时又费力。最终他跟保安商量,保安说可以暂时将外卖放在岗亭,但人不能从大门通过,必须先从指定大门进入小区,再绕一圈过来继续配送。
“这总比提着20多瓶矿泉水绕一公里路轻松。”梁宁宁说。
但大多数情况,他都默认自己只能走指定的大门,“有时候,大门近在咫尺,看着别人都能自由进出,但我们只能绕路,心里就不是个滋味。”
因为这个规定,他经常与保安发生争吵,也多次通过街道办与物业交涉,但都无果。
【3】索赔误工费、精神损失费1.2万元
今年4月份,梁宁宁正式向北京朝阳法院提交了诉讼申请,随后,法院正式受理。
他在起诉书中表示,小区的这项规定,“给我们外卖员造成很大的不便,并且这个规定涉嫌职业歧视与侮辱。”
因此,他请求判定被告管理的小区不得限制外卖员、快递员只从其指定的一个出入口出入小区。另外,他请求判定被告赔偿其误工费2千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
梁宁宁表示,一方面,他想通过法律方式,维护外卖员群体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他也了解到,该类现象并非个案。
他说,他曾在网上了解到,温州也有小区曾作出此类规定,从而引发了外卖员与物业之间的激烈冲突。
“如果案件能胜诉,我也是想通过这个案子,给其他制定类似规定的小区和物业提个醒,希望他们能多考虑下外卖员的感受,尊重外卖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他也了解到,在他身边有很多残疾外卖员和高龄外卖员,“他们遇到这种情况更糟心。有一位大姐,她的脚有些畸形,走路都很艰难,她送外卖本来就要克服巨大的困难,再遇到这种不合理的规定,对她伤害更大。如果胜诉的话,我打算将索赔的金额全部捐给他们。”
17日,梁宁宁告诉九派新闻,此案将于7月24日在北京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从外卖员角度出发,小区三个门却只能走其中一个,很大程度上会影响配送效率。
物业作为管理人员,应当最大限度地为业主提供贴心的服务,给送餐的外卖人员提供更多的便利。
付建表示,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各方协作,最好的解决方式是业主、物业公司和外卖员三方共同协商,在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卸货的情况下,为外卖员配送提供便利。
九派新闻记者 陈伟
编辑 任卓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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