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8天辞职向公司索赔百万?法院回了4个字;发表侮辱乘客言论,该员工立即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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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官方通报“婴儿遭疯狂打耳光”
据中国新闻网,日前,网传一则视频显示,一男子扇了婴儿30多个耳光,引发关注。7月19日,广东省廉江市发布通报称,经初步核实,邓某因独自带小孩而对同居女友陈某不满,于4日用手反复扇打其儿子(系邓某与陈某非婚生育)。目前,被扇打婴儿身体情况正常,已妥善安排照顾看护。嫌疑人邓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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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表侮辱乘客言论,该员工立即停飞!
7月19日,网传春秋航空一空乘在网上发布侮辱乘客言论。对此,春秋航空方面7月19日回应中新财经记者称,“经核实,已对该名员工立即停飞,责令部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续将根据员工手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此前,据白鹿视频报道,7月19日,网传一空乘在网上发布“什么货色都能坐飞机了”等侮辱乘客言论,引发网友热议。
3.湖北警方侦破4000余亿元跨境网络赌博案
据新华社报道,日前,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公安局经过近两年时间的持续追查,成功破获一起跨境网络赌博大案,涉案人员5万多人、涉案资金流水4000余亿元。目前,主犯邱某某等人被从境外遣返回国,案件已进入审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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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给游客提供开水冲泡面?黄山景区回应
据新华社消息,近日,有网友爆料在黄山景区找不到开水冲泡面,还表示山上规定不能以任何形式给游客提供开水泡面。
对此,黄山风景区回应称,盒装方便面食用后的残羹与汤包料,大多倾倒在游览道的两侧、松树旁、悬崖下,造成土壤盐碱化,黄山松等植被破坏现象严重。方便面的残羹还被山上的松鼠、鸟类等过量食用,导致“半饲养化”,不利于野生动物保护。黄山风景区没有也不会禁止游客带方便面上山,但是一直提倡游客不要在山上冲泡方便面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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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租车司机偷瞄乘客密码取走19000元
据安徽公安在线通报,日前,安徽阜阳新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明女士报警称银行卡丢失,卡内钱财也被取走。经查,三天前明女士乘坐出租车无钱付款,便和司机杨某一起到银行取钱。取钱时,杨某偷瞄明女士的密码,并将明女士遗忘在取款机内的银行卡带走。随后又回到取款机前,盗取卡内19000元。目前,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6.教师戴某某,被立案调查
近日,网传宁波一学校教师长期体罚学生,引发广泛关注。据光明网,7月19日晚,宁波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华茂外国语学校教师戴某某体罚学生的处置情况通报”,称该教师存在体罚学生行为,已启动撤销教师资格证立案调查。
同时,宁波市教育局向华茂外国语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检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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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渔政船载多名女性游玩”?官方回应
据光明网消息,日前,网传一段“渔政船载多名女性游玩”的视频,引发关注。对此,当地水利局通报称,经查,视频中的船只系县水政执法大队所属水政船。15日,县水政执法大队值班人员张某某驾驶该船巡河时,私自搭载朱某某(县水政执法大队退休职工,现为安徽洛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河道清理的业务员)及四名河道水草清理人员查看沿河道水面杂草清理情况。经研究,决定给予张某某通报批评、扣发3个月绩效工资、调离原工作岗位等处理,给予县水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李某通报批评。
8.男子为碰瓷,暑天穿羽绒服骑车
据央视新闻,日前,北京张女士在驾车上班途中,路遇前车“龟速”行驶。她准备超车时,另一侧一名骑车男子突然倒地,称兜中的POS机被摔坏,向张女士索赔。天气炎热,该男子却穿了件羽绒服,张女士察觉不对,提出报警解决,男子见状迅速离开。经警方调查,这是一个分工明确的“碰瓷”团伙,有人驾车挡路、有人骑车摔倒索赔。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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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1.工作8天辞职向公司索赔百万?法院回了4个字→
据人民网消息,李某系成都一运输公司员工,入职时公司与其约定月薪4000元、包住宿。入职后仅工作8天,李某就以生活条件差及公司不肯预支生活费为由与公司产生分歧,并提出辞职,公司与其结算600元工资。
李某不满公司支付的工资,遂申请仲裁,仲裁委不予受理。
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当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失业补偿金等共计101万余元。
法院判决:无理请求!
企图不劳而获
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工作8天的工资及加班工资共计1369.45元,驳回了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李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李某在公司工作8天,原审法院依其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于法有据,李某工作8天要求整月工资本就是无理要求,本院不予支持。
李某在公司仅工作8天,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李某也未举证证明公司存在有其所主张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故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该项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义务,拒绝劳动本身也是违法行为。李某不愿劳动还要求赔偿,企图不劳而获,故李某毫无事实和法律根据的无理请求,本院依法予以驳回。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班主任罚学生惹家长不满,法院:教师行为未超过合理边界
据《工人日报》报道,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行政审判典型案例,披露了一起因教师罚学生惹家长不满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例。
江苏泰州学生杨某某在校期间,与同学多次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甚至出现打同学耳光等过激行为。杨某某的班主任陈某某认为杨某某不再适宜担任班长并予以更换;同时,陈某某先后对杨某某实施了罚抄、罚站、停课等惩戒措施。
杨某某的家长不服,向某公安分局报案,要求查处陈某某区别对待以及对杨某某罚抄、罚站、撤销职务等违法行为。该公安分局认为合理的罚抄、罚站等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畴,未对陈某某作出处理。杨某某不服,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公安分局不作为违法,责令该局履行法定职责并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杨某某的诉讼请求,杨某某提起上诉。
泰州中院二审认为,本案中,班主任陈某某采取罚抄、罚站、撤销职务等教育惩戒行为,上述措施与杨某某的过错程度相适应,并不具有伤害、报复杨某某的故意,亦未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畴。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期编辑:卢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