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研究院院长陈寿灿:浙商的崛起,就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之路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何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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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共31条,进一步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7月20日下午,浙商研究院院长、浙江工商大学原校长陈寿灿兴奋地告诉记者,《意见》在此时出台,他特别受鼓舞,第一时间就组织了研究院进行了学习和交流。
陈寿灿说,当前中国正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在这个非常特殊的时间节点,中央以最高规格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非常令人鼓舞。
“对浙江来说,本身民营经济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浙江的发展,浙商的崛起,其实就是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之路,这实际上是同一个方向。”陈寿灿说。
陈寿灿表示,浙江正朝着“两个先行”的目标进发,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奋斗目标,这也意味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不单是经济总量的提升,而是要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浙江对中国实现代化的进程上,它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个省份。所以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浙商的最初发奋力创造新的辉煌,它具有中国的意义,也具有世界的意义。”陈寿灿说。
这次文件涉及到许多方面,其中强调要持续的完善市场化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还特别强调了对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
“《意见》提到了一些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并加以很详细的阐述,非常具有针对性,我认为抓到了问题的根本。”陈寿灿说,法治化也是我们最期盼的,能让民营企业家吃到一颗定心丸,让他们有可预期的发展,使他们重振雄心。“对他们来说,最可靠的、最根本的保障,就是法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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