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忧参半!香港重审放生的乱港分子,可惜经手“黄尸法官”已逃生

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据粤港澳观察消息,香港律政司日前对“黄尸法官”沈小明判决的两宗湾仔暴动案,共13名被无罪“放生”的暴徒提请上诉。
香港高等法院7月14日作出判决,批驳沈小民处理证据时犯下了一系列严重的错误,完全抹杀了2019年10月1日发生暴动这一事实的有力举证价值,引起严重不公,批评沈小民作出各种有利于辩方的臆测,裁决有悖常理,并下令撤销4名被告的无罪裁定。
2019年10月1日这天,正值乱港黑暴活动愈演愈烈之时,疯狂的乱港暴徒趁着这个对中国人民有着特殊意义的日子,在香港各个地区挑起了一系列暴力活动。其中,超过200名乱港暴徒头戴面罩头盔,手持长伞、木棍等聚集在黄大仙地区的港警宿舍附近“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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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暴乱现场视频可以看到,大批乱港分子无视警方的警告,用障碍物堵塞马路,并不断向建立防线的警方投掷砖块、燃烧弹。自恃有“伞阵”助力和遮掩,一名叫做林子浩的乱港暴徒向港警扔砖头,结果当天就被抓,落入了法网。
别看乱港暴徒喊口号时给人立即“舍身”的感觉,可到了法庭上却全成了敢做不敢当的孬种。在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下,林子浩在受审时一口咬定没有参与暴动罪,而主审法官沈小明更是存心包庇纵容乱港暴徒到底,居然不信港警信暴徒。
这位“黄尸法官”声称,仅仅只有两名警员的口供可信性不足,甚至质疑警员有可能在供词上“添枝加叶”,更声言单凭被告在基协中学外被制服及他身上的装备“证明不了什么”,被告或只是“路经现场”。由于法庭“无法安心地”接纳两警证供,裁定被告暴动罪名不成立。
看沈小明这般鬼都不信的判决,就知道他不是第一次包庇乱港暴徒。港媒此前曾整理出沈小民“经手”的部分黑暴案,包括2019年10月1日的黄大仙暴动案在内,他在短短4个月时间内就以各种鬼扯的理由“放生”了16名乱港暴徒。而沈小明“放生”乱港暴徒的理由可谓是千奇百怪,令人匪夷所思,把法律惩恶扬善的本质践踏完了。
很难想象,在“港区国安法”施行之后,还有“黄尸法官”胆敢如此罔顾公平正义,公然成为乱港暴徒的“保护伞”。正是以沈小明为代表的一众“黄尸法官”纵容,让大批乱港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但也成功激起了香港律政司以及广大民众的强烈愤慨。
坦白说,在“修例风波”期间乃至“港区国安法”施行前后,香港各级法院里面充斥着“黄尸法官”屡屡上演“放生”乱港暴徒的戏码。港警冒着巨大的危险逮捕到的乱港暴徒,即使证据再充分,但在“黄尸法官”的庇护下,受审就是走一个过场,随即被宣布“无罪释放”或者仅被判社会服务令。
更加令人愤慨的是,乱港暴徒的暴力行径给香港造成了极大危害,在这些“黄尸法官”嘴里它们却成了“优秀的细路”和“未来社会栋梁及应留有用之躯”,“坦白”承认暴行“值得鼓励”……这些“黄尸法官”不像是法官,更像是美西方搞乱中国的仆从。
香港作为以法治精神著名于世的城市,“法治”却成了“黄尸法官”操控香港的工具。他们把个人的政治偏见凌驾于法治之上,置香港陷入持续的动荡而不顾,罔顾香港社会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而他们还心安理得地享受着香港的高工资、高福利。不把这些顶着方便面头的“黄尸法官”清理出香港司法体系,香港的法治精神将难以得到维护。
香港高等法院首次推翻“放生”乱港暴徒的判决,对香港来说这是一次正义对邪恶的胜利,这也是香港追求法治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事件。在香港律政司的坚持下,相信会有更多“黄尸法官”放生乱港暴徒的判决被拨乱反正,那些自以为逃过法律惩处的乱港暴徒必将为自己的罪恶付出代价,但仅仅撤销对乱港暴徒的无罪裁定是远远不够的。
可惜的是,作出这些无耻判决的“黄尸法官”沈小明,早在2021年10月份就放弃每月超过23万港币的高薪,申请提前退休携全家逃到了英国。而被他放生的乱港暴徒,也有多名已经离开香港。它们拍拍屁股走人了,留下了恶劣的影响待他人收拾,这不仅没有彰显出香港的法治精神,更是对香港的极大不公。
个人建议,香港高等法院在撤销“黄尸法官”的错误判决的同时,还要启动追责程序,像通缉暴徒一样通缉那些曾经作恶的法官,取消沈小明的退休金这事宜早不宜迟。另外,香港立法会也要建立对法官的监督制度,不能让香港司法体系成为乱港势力的“一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