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天降砖头砸中离世,警方鉴定:嫌疑人涉案时无精神病

前不久,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发生的一起因高空扔砖头导致一名28岁女子不幸身亡的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7月24日,被害人家属娄女士提供了一份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其中显示,嫌疑人涉案时无精神病,涉案时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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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受害者家属提供)
嫌疑人案发时无精神病
此前有轻生想法
娄女士从警方处获悉,在案发前,嫌疑人就有过轻生的想法。据悉,这名二十多岁的男子刚来长春十几天,住在万达公寓的日租房里。案发前,他曾多次爬上33楼,目的是跳楼自杀,但因太高退缩了,改成往楼下扔砖头。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表示:“高空抛物可能涉嫌多个罪名,要综合行为、造成的后果以及社会危险性来评判,除了高空抛物罪,还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重伤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同时构成多个罪名的,择一重罪处罚。”
家属质疑惨案原可避免
将追责有关单位
事发后,娄女士曾去公寓内探查,发现这栋33楼的公寓在30楼往上的楼道内堆放了很多砖头、瓷砖等。据悉,在娄女士的妹妹遇害前不久,这名嫌疑人曾多次从所住公寓高层向下抛掷饮料瓶、砖头等物品。娄女士质疑:“为什么没有及时清理走廊里的砖头、瓷砖,还有花盆,以至于凶手随手可以拿到一个危险物品?在前几次高空抛物有人报警后,为什么没有及时通过监控查找到嫌疑人?”
对此,物业负责人给出的答复是,物品都是住户装修堆放的,物业没有责任,并建议走法律途径。
蓝天彬表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娄女士表示,目前案件已提交至检察院,接下来她将继续追究罪犯及有关单位部门责任。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