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刑不免罚!南京定制公益岗唤醒轻罪者

近年来,对于一些情节较轻不予起诉的案件,司法机关一直践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但是案子虽小,对嫌疑人的不起诉却不等于不处罚,更不是“不诉了之”。为了做实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在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认罪认罚+社会公益服务”的机制应运而生。
“当时来了一位女士,因为她本身有医疗从业经验,就安排她在老年公寓的护士站服务,目前已经服务满140个小时。服务结束后她也会参加一些公益活动,所以我们也觉着她并不仅仅是为了不被起诉而来做公益,确实是有所反省改变,意识到自己过去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南京市玄武湖街道仙居雅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书记阎光如说。
图片
目前,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已经为28名轻罪嫌疑人安排了“认罪认罚+社会公益服务”的志愿服务岗,服务时长累计超过300小时。
检察官介绍,对于认为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前科劣迹等特殊情况的轻罪嫌疑人,在认罪认罚且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启动这一机制。
图片
“比如陈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回家被民警查获,经审查检察官认为陈某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此前无任何前科劣迹,血液酒精含量较低,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积极认罪悔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情形。除此之外,陈某主动向检察官提出自己十分后悔,想要做一些社会公益服务,综合考量后,我们认为可以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进一步考察他的悔罪态度,并视考察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徐佳说。
图片
对于这类群体,检察院联合街道、交警等部门,根据具体罪名,综合考虑安全性、社会影响等方面,为其安排城市保洁、协助交通执勤等志愿服务岗位,同时发挥他们的专业技能设置敬老服务等岗位。服务时长设置在30-120个小时。
图片
“在执行方面,通过小程序签到打卡、社会公益服务考察评估,实现社会公益服务启动、过程、结果的全流程监管,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底线,实现认罪悔罪自省自警的效果。”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徐佳说。
在这个过程中,轻罪嫌疑人从原先的社会治理服务的接受者,转变为提供者,角色互换后,切身地感受到社会治理的不易,更有助于他们反思自我,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