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19人!儋州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在校大学生兼任乡镇、办事处团委副书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市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走深走实,充实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号召儋州籍优秀大学生返乡参加社会实践,增强对家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共青团儋州市委决定选聘一批优秀在校大学生到乡镇、办事处团委兼任副书记。
一、选聘计划
面向全国各高校选聘19名儋州籍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兼任乡镇、办事处团委副书记。
二、资格条件
(一)年满18周岁,户籍地或家庭常住地为儋州市(户口迁至高校的大学生以原户籍地为准)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
(二)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处分或其他不良行为;
(三)在校期间积极参加院校党团组织活动,学生会成员、学校团干部或青马学员优先列入选拔对象;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学习能力强。
三、岗位说明
(一)聘用期限
协议签订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任期结束自动离任,服务期内考核优秀通过可优先考虑续签。
(二)工作职责
任职期间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协助乡镇、办事处团委书记开展基层团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在校期间采用“线上”模式远程协助兼任单位完成相关工作,寒暑假期间采用“线下”实地实践模式到岗协助兼任单位完成相关工作,结合学业积极协助组织策划开展理论宣讲、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等返乡实践活动,原则上每年度实地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
(三)权利和义务
大学生兼任乡镇、办事处团委副书记可享有以下权利:
1.优先参加团市委组织的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优先享受团市委、市人社局为在校大学生或返乡创业大学生提供的服务;
3.在省、市的团内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享有和其他团干部同等推荐待遇;
4.对兼职单位共青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由聘任单位或兼职单位委派参加培训、活动等产生的各类费用,由兼职单位按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大学生兼任乡镇、办事处团委副书记需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兼职单位和团市委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服从管理,按照团市委和乡镇团委安排积极开展工作;
3.严守工作纪律及保密纪律,不得利用兼任职务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自觉维护共青团干部的良好形象;
5.聘任期内,每半年向兼职乡镇团委和团市委书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6.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管理考核
在服务期内考核合格的,出具兼任职务和实习鉴定证明;考核优秀的在省、市的团内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推荐;考核结果1次及以上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不再续签。
五、选聘程序
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和能力关。坚持择优选派的原则,组织推荐与社会招募相结合,通过组织动员、报名审核、研究决定等程序,确保选优配强,做到足额选派。
(一)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4日16:00。
(二)报名方式:个人报名请填写附件并将附件电子档和相关佐证材料清晰扫描件或图片,采用压缩包方式,发送至邮箱dztw5698@163.com,邮件的主题命名为“户籍地(乡镇/街道)+姓名+学校”例:那大镇+张三+海南大学,联系电话:23831303,联系人:李媛媛,联系电话:17330182710。
(三)审核公示:由团市委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报名情况择优聘用,聘用名单由团市委进行公示。后续由于人事变动等原因出现人员调整的,由团市委按照相应程序及时补充到位。
件:
儋州市选聘在校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报名表.wps
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来源:儋耳团青汇微信
编辑:吴挺毅 审核:陈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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