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诈骗涉嫌帮信罪:给家长敲响了警钟

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机关破获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其中一起案件中,涉案42人均为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这些未成年人,在QQ上与诈骗人员达成协议,通过“手机Q”拨打诈骗电话,获取佣金实施犯罪活动,还发展其他未成年人加入,帮助境外诈骗人员拨打诈骗电话4000余条,先后获利15万余元。
所谓的手机Q,大致流程是这样的:诈骗团伙在各种平台发帖找“兼职”,初高中学生入套,跟骗子学习。然后,未成年人用一个手机拨打骗子给的号码,另一个手机开QQ语音,骗子通过QQ语音进行诈骗。
简单地说,你接到的诈骗电话,不是骗子直接打给你的,而是通过未成年人的手机QQ播放给你的。按照QQ语音通话时长结算,目前的行情大概是一小时200-300元。
如果是成年人,这样的行为肯定触犯了帮信罪。2015年8月的时候,刑法修正案增设了这个罪名,主要针对网络电信一类诈骗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具体来说,这些行为包括: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个人银行账户(银行卡)等,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相关网络账号密码;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等相关信息资料。两个手机,帮人语音通话,实质上就是一种出租手机卡的行为,也就属于帮助他人进行网络犯罪。
近年来,网络诈骗的猖獗,因“帮信罪”被起诉人数,已经从2018年前不足百件案件,到2021年已达到了12.9万人。在所有刑事犯罪案件中排名第三。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就身犯其罪,甚至被判入狱并处罚金。
未成年人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则更加复杂。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以14周岁和16周岁两个界点分为三个部分:完全无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自然人,对其行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相对责任年龄,指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完全责任年龄,即16周岁以上者,包括已满16周岁,对其触犯刑法的行为都要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帮助电信诈骗,比起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毒等行为,恶性程度更低,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下,不满16岁肯定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通常而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监护人需要对孩子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帮助电信诈骗的未成年人,父母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
一个可以参考的情况是,在电信网络诈骗中,提供银行卡,给诈骗分子接收、转移赃款,明确触犯了帮信罪,被害人是否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这些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所以,要求触犯帮信罪的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定程度上,是有依据的。但实际上,这些民事诉讼往往被法院驳回。原因是,法院认为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或涉及他人经济犯罪,不属于民事纠纷,以及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应予以驳回。
这就可能造成这样一种局面,未成年人帮助实施电信诈骗,民事与刑事均不负责任。这可能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后果。
笔者读初中的时候,学校风气不好,有很多社会闲散青年,勾结初中生一起出去惹是生非,打架斗殴。有一次,笔者听到一些人在商量打架的事,有人说,让某某去拿刀砍,他还没满14岁,不用负责。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营养良好,社会信息流动空前发达,青少年的心智、理性程度都发育得更早。法律对青少年的一些保护性安排,已经有可能被青少年与诈骗犯罪分子恶意利用。所以,如果青少年帮助电信诈骗不负任何责任,这一点就会被利用。
某种程度上,诈骗犯罪分子,利用QQ传递诈骗信息,一方面是因为青少年容易上当,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青少年不用负责。而且,青少年可能因为明知这点而主动配合,主动寻求充当帮凶以获利,甚至家长都故意放纵。
现代技术扩展了青少年的行为能力,一个14-16岁的青少年,其使用网络的能力,与一个成年人已经没有太大的差异。如何规范这个领域的法律责任,是社会面临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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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举
责编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