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地铁被冤枉偷拍”获法院立案,当事人:要求两女子公开道歉

极目新闻记者 邓波
四川成都一男子乘地铁时,被两名女子冤枉在鞋面装摄像头偷拍,此事有了新进展。8月25日,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从当事人何先生处了解到,他诉两名女子“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受理立案。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四川成都的何先生此前发文称,6月11日晚9时许,他搭乘成都地铁1号线时,车厢内有两名女子看到他鞋子闪烁绿光,认为上面有摄像头在偷拍她们。随后,何先生在地铁安全员的见证下,现场脱鞋让两名女子检查,并一同前往派出所由民警进行了检查,证明并无摄像头。但两名女子在得知他并未偷拍后,没有诚恳地道歉,他计划起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6月16日,何先生曾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已确定律所,并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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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拍摄的鞋子照片(受访者供图)
8月25日,何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事有了最新进展:他诉两名女子“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受理立案。
何先生说,从6月11日事情发生,到如今法院立案,过去的两个月对他来说相当漫长,其间经历了“无证据无法立案,未立案无法调取证据”的尴尬局面,好在现在终于立案了。“事情发生后我受到了很大的关注,从最开始的压力大、难受到后来逐步适应、正面面对,后续诉讼过程应该也会十分漫长,需要多一些耐心。”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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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发来的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图源受访者)
何先生介绍,经过和律师沟通,他已经明确了诉讼请求,首先要主张两名女子的名誉侵权,要求其公开道歉。法院立案后,可以调取地铁监控和警方执法记录仪等视频证据,等看完视频证据后,看是否可以主张对方的诽谤、污蔑。
何先生表示,被冤枉后的维权让他身心疲惫,他要工作、要忙于立案还要准备考试,精力实在是不够用。虽然维权路途艰辛,但何先生依旧坚定态度,因为正义应该被伸张。同时他也想知道,这样的事情按照法律途径,最后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