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农妇张在玉的再次出现,为何会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

张在玉是个普通的农妇,然而她再次出现的消息,不仅传遍了整个京山县城,还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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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从1994年1月20日说起。
那天,张在玉和丈夫佘祥林发生激烈争吵后,就不知所踪。
张在玉比佘祥林大3岁,由于感情不和,两人经常吵架,由于张在玉离家出走也不是第一次了,佘祥林认为张在玉过不了几天就会回来,所以没有在意。
然而,佘祥林万万没想到,妻子的失踪,却让他的人生发生了逆转。
佘祥林当时28岁,是京山县雁门口镇派出所的治安巡逻员。由于和张在玉的关系不好,因此张在玉的娘家人对他很不满意。
张在玉曾和娘家人说过,佘祥林有了外遇,要和她离婚。所以在张在玉失踪后,娘家人几次找佘祥林要人不得后,便怀疑张在玉已经被佘祥林杀害了,于是他们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3个月后,也就是4月11日那天。
一个村民在经过一处水塘时,发现了一具女性浮尸,于是报了警。
尸体由于浸泡太久已经腐败严重,面部也无法辨认,法医根据尸体头部的6处创伤和颅骨骨折,判定死者为钝器击打致死。
根据尸体的情况,法医推断死者年纪约为30岁左右,有过生育史,死亡时间应该在两个月以上。
凶杀案发生后,京山县公安局立刻成立了专案组,开始走访调查,很快他们就注意到张在玉的家人在2个多月前,曾向当地派出所报过人口失踪案,且一直没有查到下落。
专案组立刻通知张在玉的家人来辨认尸体。
张在玉的家人在看到尸体的情况后,也不能确定身份,只是说不管是身高还是年纪,和张在玉都差不多,但身上的衣服不是张在玉的。
专案组建议张在玉的家人申请给尸体做DNA检测,可是由于当时做DNA需要2万元的检测费,张在玉的家人认为费用太高,便放弃了申请。等专案组再次要求他们确认尸体时,张在玉的母亲一口咬定死者就是张在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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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案组看来,亲妈肯定不会认错自己的女儿,所以专案组在确认身份后,立刻就开始展开了侦察,他们根据张在玉家人的反映,把嫌疑对象锁定在了佘祥林的身上。
同年4月12日,佘祥林被专案组刑警带走了。10天后,专案组宣布,案件已经侦破,佘祥林就是杀人凶手。随后他们把佘祥林拘捕归案,并于次日向县人民检察院报请正式批捕佘祥林。
一桩命案,仅用10天就水落石出,在将案件移交给当地人民法院后,京山县公安局还为此专门召开了表彰大会,其相关领导和参与办案的刑警都受到了相应奖励,这起杀妻案还被《京山报》进行了详细的报道。
按法律相关规定,佘祥林因故意杀人罪,应该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而这种重大要案的判决是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当时,京山县还属于荆州的行政区,所以荆州市人民法院根据京山县公安局提供的笔录和证据,对佘祥林杀妻案进行一审判决。
在法庭上,佘祥林大喊冤枉,声称受到了刑讯逼供。
但法院没有采信佘祥林的说法,而是根据现有的证据和供词,对他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面对法院的判决,佘祥林表示不服,他立刻向湖北省高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在佘祥林身陷牢狱的这段时间里,他的母亲怎么也不相信他杀了张在玉,为了给他沉冤昭雪,四处寻找张在玉的下落。
就在判决下来的第二个月,也是就12月的时候,佘祥林的母亲在寻遍了周围所有乡镇后,终于在天门市姚岭村打听到了张在玉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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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姚岭村的村民说,就在两个多月前,张在玉流浪到了他们村里,一户村民看她可怜,还收留她过了一夜。
佘祥林的母亲大喜过望,立刻请示村民为她出具了一份见过张在玉的证明,还请求村支书盖上了村支部委员会的公章。
然而,让佘祥林的母亲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将那份证明交给京山县公安局后,京山县公安局的相关人员却认为那份证明有作假的可能,因此没有采信。
在那一时期,张在玉的家人也在忙碌,他们听说佘祥林提起了上诉,立刻联合了220名村民向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上书“不杀佘祥林,不能平民愤”。
佘祥林案由于性质恶劣,本来就闹得沸沸扬扬,再加上张在玉的家人这么一闹,社会舆论随之也站到了张在玉家人那一边。
不过,湖北省高级法院并没有受舆论的左右,而是在了解案件过程中,他们发现了几条疑点,比如佘祥林在供述中,描述杀人过程,竟多有4种不同的说法,且前后矛盾,再加上间接证据不足,没有达到定案的标准。还比如杀人的重要证据,只凭被告人佘祥林的口供,而没有找到那块用来作案的石头,所以这也不能印证佘祥林的口供。还有张在玉的家人称张在玉有精神病史,但提供不了诊断证明 ,所以不能排除张在玉自行离开或者跟别人出走的可能性。
总之,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佘祥林杀妻案的漏洞很多,因此撤销了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荆州市法院重审,并要求京山县公安局补录证据。
京山县公安局却认为,找到的证据足以证明佘祥林故意杀人的罪证,所以迟迟不肯补录证据,结果这起案子就这样搁置了下来。
1996年12月,荆州改地区为市,京山县被划入荆门市管辖,搁置了2年8个月的佘祥林杀妻案也被移交给了荆门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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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尽快了结案件,荆门市法院根据荆门政法委的“疑罪从轻”的建议,把案件移交给了京山县法院,让其作为一审,这样荆门市法院就可以作为二审法院。
不过,京山县法院作为基层法院,其对刑事案件罪犯最高限度只能判15年,所以原本被判处死刑的佘祥林,就被判了15年的有期徒刑。
尽管免除了死刑,可佘祥林仍然不服,于是他向荆门市法院提起上诉,结果荆门市法院的裁定是,维持原判,驳回裁定。就这样,佘祥林到湖北沙洋农场服刑去了。
在监狱里,佘祥林仍不屈服,他不断向上级递交申诉材料,并在材料中,详细记载了他被刑讯逼供的过程,他说在那10天里,他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蹲马步、不许睡觉、体罚……身上的伤痕,还有极度疲劳,让他的意志完全被摧毁了,那时的他只希望快点解脱。
然而,佘祥林的上诉依然没有引起上级的注意。
让佘祥林悲痛欲绝的是,他的母亲和哥哥为了给他洗刷冤屈,在上访时,分别被关押了10个月和41天,特别是他的母亲,在好不容易被家人接出来后,已经又聋又哑,双腿也几乎残废,仅过了3个月,就离开了人世。
就连天门那两名作证的村民,也被京山县公安局羁押了3个月,才恢复自由。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11年,就在佘祥林陷入绝望的时候,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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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8日,张在玉带着一个男人回家了。
张在玉的母亲看到她后,惊得大叫起来,很快整个村的人都来看“死而复生”的张在玉。这时,他们才得知,张在玉当年离家出走后,由于精神病发作,想不起回家的路,因此一直在外流浪,中途被人贩子卖到了安徽,后来她又逃到了山东,并和一个姓范的男人结了婚。
婚后,张在玉在丈夫的疼爱下,精神病的症状逐渐减轻,记忆也恢复了,于是她几次给家里写信,可从未收到过家里的回信。
张在玉的母亲这才想起,的确有收到过张在玉写回来的信,但是她以为是佘祥林家骗人的小把戏,所以都没有理睬。
即使得知张在玉还活着,张在玉的家人也并没有去公安局说明情况,还是佘祥林的哥哥听说后,跑到张在玉家确认了张在玉的存在后,才向京山县公安局说明了情况。
张在玉还活着!这消息就像重磅炸弹,很快就传遍了县城。随着网络的传播,全国也都注意到了佘祥林杀妻案。
舆论汹汹,荆门市法院马上作出撤销佘祥林故意杀人案的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并要求京山县法院重新审理该案,同时对佘祥林作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2005年4月13日,京山县法院经过重审,宣判佘祥林无罪释放。至此,在监狱里度过了11个年华的佘祥林得以重见天日。
经过荆门市法院、京山县法院和京山县政府等多个部门的协调下,与佘祥林达成了和解,并一次性赔偿70万元。
至于当时参与办案的的相关人员,由于刑讯逼供和玩忽职守,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理。
纵观此案,佘祥林是不幸的,然而他也是幸运的,假如张在玉不回来,那么他就永远没有沉冤昭雪的时候。不过随着法制法规越来健全,像佘祥林这种冤案也会越来越少,这也充分说明我们国家在法制建设上越来越完善,越来越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