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鹭、池鹭、凹甲陆龟…曲靖警察蜀黍又双叒叕救助野生动物了!

野生动物是生物多样性的
重要组成部分
在维护生态平衡中
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曲靖公安坚持做好
野生动物的保护宣传工作
积极为野生动物营造良好的
生活、憩息和繁衍环境
苍鹭“折戟”
近日,陆良县一群众向芳华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家里飞来一只“长尖嘴怪鸟”,疑似翅膀受伤,还会啄人,请求救助。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赶往群众家找到“怪鸟”,经过初步检查,“怪鸟”其中一只翅膀受伤无法正常飞行。经联系林业部门,确认“怪鸟”为苍鹭,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随后,民警将苍鹭移交林业工作人员精心照顾,待其伤势好转适合放归条件将其带至野外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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凹甲陆龟误闯农家
8月28日,马龙分局环食药侦大队成功救助了一只珍贵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凹甲陆龟。经了解,这只凹甲陆龟是自己误入农户家中被主人赵女士发现。在饲养多日后,赵女士通过网上查询得知,凹甲陆龟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便拨打报警电话向民警求助。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采取行动,将这只珍稀的野生动物带回单位进行保护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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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凹甲陆龟又称山龟,是一种珍贵的爬行动物。它们生活在中国南方的山区,被列为濒危物种,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经过马龙区林草局野生动物保护办工作人员对这只凹甲陆龟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该动物身体状况较好,并未受到伤害,但由于该凹甲陆龟体型较大,已经不适合野外放生,民警立即联系并将凹甲陆龟送至野生动物救助站对其进行救助。
池鹭迷路
8月29日晚,会泽县钟屏街道一商铺飞进一只鸟,看上去和一般的小鸟不一样,无论喂水还是喂料都表现得很排斥,群众怀疑是国家保护动物,便将小鸟送至钟屏派出所,请民警处理。经仔细检查,该鸟体表并无外伤痕迹,民警初步判断可能是因为误飞入商铺后受了惊吓,暂时无法飞行。随后,民警立即联系林工站工作人员,经专业人员比对鉴别,该鸟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池鹭”。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民警配合林工站工作人员将池鹭放归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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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曲靖警方、会泽警方、马龙警方、陆良警方
编辑丨孙艺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