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境内明长城被挖开一个缺口 官方回应:将加大巡查力度

“三十二长城是划定保护范围的,也有人员负责管理。”“下一步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针对网友对于“省保”文物明长城保护不力的质疑,9月5日下午,山西省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科工作人员回应奔流新闻记者。
近日,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杨千河乡境内的三十二长城被人挖开一个缺口。接警后,刑侦大队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痕迹勘验,民警初步判定古长城系被大型机械开挖而损毁。随后,民警循线追踪,在邻县和林格尔县境内发现一台挖掘机和一男一女。经现场询问,古长城正是被二人破坏,民警将二人传唤回县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经查,嫌疑人郑某(男,38岁,内蒙古和林格尔人)和王某(女,55岁,内蒙古和林格尔人)在三十二长城附近施工时,为了节省路程,用挖掘机将古长城原有豁口开挖成一个大缺口,以便于挖掘机从该缺口处通行,对明长城的完整性和文物安全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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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右玉县公安局微信公号
“‘省保’文物三十二长城肯定是划定保护范围的,也设置人员负责管理。”9月5日下午,山西省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科工作人员告诉奔流新闻记者,平时有工作人员巡查,事件发生后也是巡查人员第一时间发现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我们会对各界的关注作出回应,调查出来后也会有官方的发布。下一步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让境内的明长城得到安全守护。
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文物的保护需要,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
同时,我国还出台过《长城保护条例》,明令禁止种种有意破坏长城的行为。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徐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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