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上下学 交警小课堂开课啦!丨开学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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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以来,全市交警深入中小学校讲授文明守法出行“秋季开学交通安全主题课”,交警以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年满16周岁,且需佩戴安全头盔,不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步行途中不当“低头族”等交通安全事项为重点,组织中小学生深入学习交通安全知识,保障上下学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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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的同学们基本上都没有年满16周岁,根据《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年满12周岁才能骑行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千万不要骑行电动自行车。”9月4日上午,在大港第六中学,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港北大队交警为同学们开讲交通安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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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学后的“交通安全第一课”活动中,交警河东支队各大队发挥警区警长制优势,在连续深入多个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若干规定》中明确的,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时不得载人,以及驾乘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机动车应和驾驶人一样规范使用安全带,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等,诸多与中学生出行安全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详细讲授给学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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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授课过程中,交警用播放警示教育片、讲述发生在大家身边的真实案例等方式,以案说法、依法说理、以理服人,让学生们懂得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和后果,落实“交通安全从小做起”的交通安全理念,保证孩子们平安出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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