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男子潜入医院稀释血液样本:或涉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近日,东莞男子为帮助醉酒驾驶的妻子逃避处罚,凌晨潜入医院稀释血液样本被刑拘一事,受到广泛关注。9月6日,有律师告诉南都记者,涉事男子的行为或涉嫌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根据《刑法》,情节严重的有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律师提醒,醉驾所涉及的“危险驾驶罪”本身是一个相对较轻的罪名,当事人触犯法律后不应通过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毁灭或伪造证据,否则有可能导致自身面临比“危险驾驶罪”更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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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9月6日,南都记者从东莞交警部门获悉,目前涉事男子已被属地公安部门实施刑事拘留。
针对案中男子可能涉及的罪名,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建勋告诉南都记者,事件当中的女子醉驾,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其丈夫试图毁灭或伪造刑事案件的证据,该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刑法》第307条所规定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根据该条例,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键点在于司法机关如何去认定情节严重的问题。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翠珠也认为,该男子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毁灭证据,不限于从物理上使证据消失,而是包括妨碍证据显现、使证据的证明价值减少、消失的一切行为。该男子的行为可能使医院样本的证明减少、消失。
方翠珠指出,对于情节严重目前无明确司法解释规定,通常对于帮助毁灭、伪造重大案件证据的、重要证据的、多项证据的、多次的、帮助多名当事人的、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廖建勋提醒,醉驾所涉及的“危险驾驶罪”本身是一个相对较轻的罪名,当事人触犯法律后应如实供述,争取司法机关宽大处理,不应通过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毁灭或伪造证据,否则有可能导致自身面临比“危险驾驶罪”更重的处罚。
凌晨潜入医院稀释血液样本
南都此前报道,8月7日晚,东莞交警万江大队在辖区莞穗路部署警力设卡夜查。次日凌晨1时45分许,执勤人员发现一小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经截查,现场对该车驾驶人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162mg/100ml。随后,执勤人员将黄某送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然而,8月8日上午,黄某的检测结果显示其身体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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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检测结果存在的异常情况,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最终发现黄某的丈夫朱某存有作案嫌疑,对送检血液样本进行“注水稀释”。
经调查发现,8月8日凌晨,黄某涉嫌醉酒驾车被查后,其丈夫朱某为帮助妻子逃避处罚,竟于当天凌晨4时45分许前往医院并盗穿医生白大褂在医院徘徊。凌晨5时04分许,朱某偷偷进入医院鉴定中心检验室,将黄某送检的血液样本进行“注水稀释”,从而导致检测结果为0。朱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对此,办案民警将黄某抽血备份样本重新送检。结果显示,黄某身体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1.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属地公安部门对朱某实施刑事拘留。同时,针对黄某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采写:南都记者 黄嘉丰
图片来源:东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