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亡7人火灾,4人被追刑25名公职人员被问责,火场视频曝光

2022年9月2日11时许, 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村红门山工业区一处旧的闲置厂房发生火灾, 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48.39万元。
火灾是在拆除旧厂房时,违规气割引发的。当时气割火花引燃了聚氨酯泡沫,发生了快速燃烧,导致正在施工作业的人员中7死5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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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依法对桂顺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义桂, 园仔山公司法定代表人赖园园、 行政经理陈唐均、 保安队长谭小伟等4人进行立案侦查, 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属地党委政府、 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共 25 人予以追责问责, 具体如下:
叶锦锐, 东莞市清溪镇党委书记, 给予严肃批评,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沈志攀, 东莞市清溪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林海鹏, 东莞市清溪镇党委副书记, 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蔡运洪, 东莞市清溪镇副镇长, 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梁伟光, 东莞市清溪镇党委委员, 给予诫勉处理。
方国亮,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 副支队长,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 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林映鹏,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 给予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黄龙昌,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给予严肃批评,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陈志扬, 东莞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给予严肃批评,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陈世光, 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给予严肃批评,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邵世华, 东莞市清溪消防大队大队长,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 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王东鲁, 时任东莞市清溪消防大队大队长, 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徐群山, 东莞市清溪镇农林水务局局长, 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卓华州, 东莞市清溪镇农林水务局副主任, 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黄旭光, 东莞市清溪镇应急分局局长, 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林琦清, 东莞市清溪镇应急分局副局长, 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李勇辉, 东莞市清溪镇经济发展局局长, 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黄效明, 东莞市清溪镇经济发展局副主任, 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李德文, 东莞市清溪镇城管分局局长, 因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 给予党内警告、 政务记过处分。
曾茂泉, 时任东莞市清溪镇城管分局局长,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殷自兴, 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经联社理事长, 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并按程序终止其村委会主任、 理事长职务。
殷满和, 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村安全办主任兼经联社理事, 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并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职务、 免去安全办主任职务。
殷肇荣, 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村党总支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 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殷任华, 时任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村党支部书记, 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殷伟明, 时任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村委会主任兼经联社理事长, 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靠山屯的话:
在有聚氨酯泡沫的地方搞电气焊,那就是不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