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报名!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招聘22人

掌上春城讯 9月18日,记者从昆明卫生人才网获悉,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详情如下: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第二批劳务派遣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第二批劳务派遣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为准)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其它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纪行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报名
招聘流程:网络报名→用人单位网络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综合面试考核→成绩公示→考察、性格心理测评和体检→公示→录用
(一)报名方式、时间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3.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注册用户信息--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并“同意”--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上传清晰的相应岗位所需证书扫描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系统资格网络审核--打印《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第二批劳务派遣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出报名登记表即为报名成功(请务必在报名时打印)。
提示: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毕业证书”图片上传位置,请根据报名岗位类别上传所需证件图片,如考生上传的图片不合格,将以审核不通过方式退回报名信息,并请考生重新修改提交。图片上传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医师岗位:请将“毕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三证拼图成一页,进行上传。2014年及以前年度的毕业生且无规培者,可不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儿科医师岗位者,还需多加一页工作经历证明图片进行拼接后上传。
(2)报考非医师岗位:请将“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拼图成一页,进行上传。根据岗位条件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还需多加一页工作经历证明图片进行拼接后上传。
报名信息提交后网络审核不通过的可重置修改操作,重新提交报名信息且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
4.单位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28日下午17:00。
(二)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等,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核相关流程
(一)考核
根据岗位报考审核合格人数情况,组织笔试和综合面试考核。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网络资格审核合格者比例不低于1:2,招聘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综合面试考核。
1.笔试
进入笔试人选应按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现场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综合面试考核。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面试考核
采用面试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综合面试考核方式,按百分制计算。无笔试要求者,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为总成绩。
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考核成绩×60%;
(二)现场资格复审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者,须由本人携带《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第二批劳务派遣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交以下真实有效的材料:身份证、本科毕业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2015年及以后毕业者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仅收取复印件各一份。
2.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请服从现场人员安排。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人员,视为个人放弃。
四、体检、考察等内容
进入考察人员应参加体检和性格心理测评,性格心理测评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道德品质等现实表现,是否受过处分情况等。考察、性格心理测评和体检任意一项不合格者或拒不配合者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一)拟录用人员公示
(二)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我院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享受昆明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同等福利待遇。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不予录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阶段原合同仍然存续的,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对下列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录用人员未按期进行体检、未按要求完成考察者;
2.拟录用人员未按期报到者。
七、联系方式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9月16日
掌上春城记者:李晓梅
责编:李林芮
编审:符亚丽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