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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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3名。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四)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9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4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街道服务未满5年的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6.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可从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下载);(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全部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
  (三)资格初审。我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厅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四)考试。我厅一般按照拟笔试人数与职位拟选调人数不低于6:1的比例择优选择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一般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按笔试分、面试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在同一天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报考职位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3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中,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可根据职位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六)组织考察和体检。我厅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岗位要求以及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发现不合格的,可按规定递补。
  (七)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3名拟选调人选、工作岗位及其职务。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3名,将适当调减最终选调名额。
  (八)公示。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九)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我厅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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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