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东靠电费赚差价,经济日报:电费岂容随意加价

据经济日报,近段时间,一些地区因收取高价电费登上热搜。有的房东长期向租户收取每千瓦时1.5元,甚至更高的电费。由于租户所缴电费远高于国家规定的正常标准,引发争议。甚至有租户称,“靠电费赚差价,是房东重要的收入来源”。违规电费加价行为,在我国转供电主体中较为普遍,应当引起重视。 转供电主体投资,就可以随意对电费加价吗?答案是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这意味着,在政府制定的转供电价格政策外,没有售电资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定价,在电费中加收任何名义的服务类费用,赚取中间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