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富豪娶少妻”,获刑一年 | 650元“楼梯间房”已被查封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发布了一批涉网络暴力典型案例。相关信息披露了“造谣祖孙合照为老夫少妻案”的后续处理结果——造谣人吴某某已获刑一年。
案情回顾
造谣祖孙合照为老夫少妻,男子获刑1年
典型案例显示,吴某某在网络平台上以个人账号“飞哥在东莞”编发故事,为开展地产销售业务吸引粉丝、增加流量。2021年11月19日,吴某某在网上浏览到被害人沈某某发布的“与外公的日常”贴文,遂下载并利用贴文图片,在账号上发布贴文,捏造“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赠送礼金、公寓、豪车”。
上述贴文信息在网上被大量转载、讨论,引起网民对沈某某的肆意谩骂、诋毁,相关网络平台上对上述贴文信息的讨论量为75608条、转发量为31485次、阅读量为4.7亿余次,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诽谤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在信息网络上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和认罪认罚情况,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为何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最高法相关文章评价这起案例时表示,传统侮辱、诽谤多发生在熟人之间。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刑法将此类案件规定为告诉才处理,并设置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例外情形。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侮辱、诽谤的行为对象发生重大变化。以网络暴力为例,所涉侮辱、诽谤行为往往针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实施,受害人在确认侵害人、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维权成本极高。对此,要准确把握侮辱罪、诽谤罪的公诉条件,依法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网络侮辱、诽谤案件提起公诉。
需要注意的是,随意选择对象的网络侮辱、诽谤行为,可以使相关信息在线上以“网速”传播,迅速引发大规模负面评论,不仅严重侵害被害人的人格权益,还会产生“人人自危”的群体恐慌,严重影响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应当作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重要判断因素。
本案即是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的网络暴力案件,行为人为博取网络流量,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捏造低俗信息诽谤素不相识的被害人,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负面评论,累计阅读量超过4亿次,社会影响恶劣。基于此,办案机关认为本案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情形,依法适用公诉程序,以诽谤罪对被告人定罪判刑。
此前报道
2021年11月,一年轻女子和一老人的合影,被某网友称是东莞清溪镇73岁企业家娶了29岁的广西美女,“代价”是“88万礼金+一套80万两房公寓+豪车一台”,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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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哥在东莞”发布的造谣信息
2021年11月21日,网友@_Niki君_ 发微博称,她是合影中的女孩,那是她与外公的合照,但被人造谣为“老夫少妻”。据她介绍,被造谣的图片源于她2018年12月29日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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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iki君_ 表示,此次谣言的源头是今日头条头条号“飞哥在东莞”,这次谣言给她带来极大困扰,“想让造谣者受到应有的制裁和惩罚。”
头条号平台管理方随后发布消息称,经核查,“飞哥在东莞”账号系编造谣言误导用户,挑拨公众情绪,平台已对该账号予以封禁处理。
2021年11月23日,涉嫌造谣的吴某某(网名“飞哥在东莞”)被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2022年1月,东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吴某某立案侦查。
最新消息:已被查封!
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庆期间北京一快捷连锁酒店推出“楼梯间房”,该房间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检查发现,该酒店改造的三间“楼梯间房”均存在未设置烟感报警器和防火分隔等级不达标等问题,9月25日下午,执法人员对上述客房采取了临时查封强制措施。
近日,有群众举报称,北京一快捷连锁酒店涉嫌违反消防法规推出一款单人间房型。预订平台上的信息显示,房间6平方米,封闭窗,摆放1张1米宽单人床,需用公共卫生间。开门到床上去,还需步行下一段楼梯,被网友称为“楼梯间房”。国庆期间,在部分预订平台,该单人间最高涨至650元每晚。目前,在多个订购平台,已查询不到该“楼梯间房”的预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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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图片
举报群众对该酒店的“楼梯间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提出质疑。昨天下午,记者跟随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的消防监督员来到这家位于朝阳区雅宝路的酒店,其名为格林豪泰智选酒店(建国门儿研所店)。
据悉,网上所称的“楼梯间房”分别位于该酒店的二三四楼的相同位置,共三间。消防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已于9月24日对三个房间的隐患问题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要求酒店对房间内的物品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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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现场看到,推开所谓“楼梯间房”的房门,的确需下行一段楼梯,之后便是一个摆放床铺的狭窄空间,三个房间上下并不连通,未形成“楼道”。目前三个房间均已清空,没有床铺,仅剩一台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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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闲置的封闭空间,我们酒店是在今年7月中旬开始将三个空间用作客房,价格在100到200元之间,因为附近就是儿研所,很多人只要求有张床能住下就行,这种房型可以满足一些顾客的住店需求。”酒店一名负责人说,“我们承认该房间存在安全问题,已经在整改了。”
对于外界质疑,品牌方客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家酒店属于品牌旗下酒店,的确有单人间房型,房间很小,也确实存在楼梯,整体6平米。该客服强调,就整个品牌来说,这种房型很少。一般而言,正常上架的房型,都提前做了规划。
“楼梯间房”令人大跌眼镜,品牌方客服的解释令人啼笑皆非:对于品牌连锁酒店来说,如此奇葩的客房本就不应该出现,岂能用“房型很少”来掩盖?当客服用“一般而言,正常上架的房型,都提前做了规划”来辩护的时候,真正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楼梯间房”是如何通过品牌方专门的审核和检测,又是如何通过消防验收的?
实际上,“楼梯间房”出现在品牌连锁酒店内,本身就损害了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同时也严重违反了消防法规。《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消防部门提示,广大市民应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严禁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充电,保障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将加强巡查检查、宣传提示和消防自防自救力量值班值守,确保遇有警情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红星新闻、北京日报、光明网 | 编辑审核:胡亚妮 田原 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