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被判赔偿6000万,曾因偷税漏税被罚2.99亿

演员郑爽再次回归公众视野。
在因“代孕弃养”、偷逃税被“封杀”后,郑爽被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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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6年1月13日,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签订《策划服务合同书》,约定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制作电视剧提供相关策划服务,包括项目落地执行、内容与品牌策划、艺人挑选、项目营销策划等。
策划服务期限自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5月10日中的70个实际有效工作日。甲方分期支付乙方策划服务费总计3050万元。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15年12月28日,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又与深圳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签订《影视节目独占授权合同书》,授权该公司使用涉案电视剧的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期限五年,约定有授权费金额。
然而,涉案电视剧已制作拍摄完毕,尚未申请发行许可时,郑爽却已被“封杀”。
2021年4月,郑爽前男友张恒在其个人微博上爆料自己要检举郑爽一家偷税漏税的行为,并放出语音文字、视频称,在2018年至2019年,郑爽在拍戏时,嫌片酬1.5亿太低,要求涨到1.8亿,最后敲定为1.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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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张恒还爆料,郑爽妈妈觉得因为限薪令行业不好干,打算和张恒一起研究阴阳合同。
最后这部戏与郑爽签订了一份4800万元的“阳合同”和一份对郑爽母亲实控公司增资1.12亿元的“阴合同”,以此躲避高额税收和限薪令。
随后,上海税务局依照税收法律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8月,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郑爽前夫也系本案举报人张恒,同样被罚。
张恒虽是举报人,但他涉嫌通过策划组织、沟通接洽、具体操作等行为,帮助郑爽偷逃税款,对郑爽的偷逃税行为起到了关键作用。
上海市税务局对张恒处以郑爽偷税额0.75倍的罚款,计3227万元。
作者 | 张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