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见义勇为!公示中!

刘俊豪、陈晓桐见义勇为公示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经汕头市龙湖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拟对刘俊豪、陈晓桐不顾个人安危,下海救人的英勇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2023年7月13日下午16时左右,陈晓桐(男,16岁,濠江区河浦街道人)、刘俊豪(男,15岁,河南省周口市人)二人在东海岸南信愉珑湾对开鸭寮湾游泳玩耍时听到呼救声,二人向呼救声方向望去,看到洪某在水面挣扎,随后陈晓桐、刘俊豪游过去准备施救。此时,陈晓桐看到比洪某更外围的杜某冒出水面来,正处于半浮沉状态挣扎着,洪某漂在水面挣扎,陈晓桐想先救杜某,但被杜某抓到右脚受了点伤,脚又够不着地,还差一点被杜某缠住,因体力不支游回站得着地的地方,爬上停靠在附近的小渔船上,取下救生工具塑料浮桶,抛给水中正在施救的刘俊豪,刘俊豪接过塑料浮桶后推给洪某并将其救上,陈晓桐、刘俊豪二人回身想再救杜某时,已不见踪影了。16时06分,陈晓桐跑到沙滩上喊大人帮助救援溺水者杜某。16时08分,被救上来的洪某在刘俊豪搀扶下回到岸上与陈晓桐会合。随后陈晓桐报警,后洪某被送到医院救治。7月14日晚杜某的尸体被渔民打捞上岸。
本次公示自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3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汕头市龙湖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按照《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汕头市龙湖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见义勇为行为。
受理单位:汕头市龙湖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联系电话:0754-88163754
地址:汕头市龙湖北路3号龙湖公安分局212室
邮政编码:515041
汕头市龙湖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