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被恶犬咬伤女童已筹够200万:网友质疑并要求公开明细,律师回应

连日来,成都被恶犬咬伤的2岁女童涵涵一直牵动着大众的心,据媒体报道,目前涵涵还在华西医院儿童ICU接受救治,仍处于昏迷状态。崇州市羊马街道工作人员透露,肇事罗威纳犬犬主方面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后面会安排双方家属见面。
10月18日上午,涵涵的家属在轻松筹上发起筹款,目标金额200万。下午6点许,已筹到200万元,主页显示项目已完成筹款,超8万名爱心人士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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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涵家属发起筹款一事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应该找狗主人赔偿”,有人认为“要花费这么多钱吗?请公开费用明细”,也有人认为“愿意捐就捐,说这么多干什么”。
九派新闻浏览筹款页面发现,在“求助故事”一栏末尾写着“以上内容由爱心人士根据患者涵涵实际情况转述,相关病症及医疗过程情况属实,筹款用到我女儿涵涵医疗费用上,这个我向大家保证。”
在“项目进度更新”中,发起人表示“女儿涵涵现在华西重症监护室治疗目前还在昏迷状态,每天的花费大概1万元左右。”“项目所有筹款都打到医院账户,全部用于孩子治疗,如果后续资金有剩余会转捐慈善基金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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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是有不少网友对这个做法提出疑问,有人认为应当等责任落实之后再谈筹款,也有人认为事态紧急可以先筹一部分,还有人提出,如果将来附带民事责任追偿到钱后这个捐款是否要退回?
对于此事,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成表示,众所周知,诉讼是一个需要周期的事请,这个周期会很长,然女童涵涵的伤情严重、亟待救治,刻不容缓。以目前涵涵的伤情是等不起的。女童涵涵的家属称也是在此等情况下不得已才发起的募捐行为。
关于后续附带民事责任追偿到钱后是否要退回捐款的事。王成律师称,大家在捐赠的时候就已经很清楚自己的捐赠行为及目的,都是出自自愿,且属于公益性捐赠,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于法是不能够撤回的”。经了解,在筹款动态一栏中,家属也声明所有筹款都打到医院账户,全部用于孩子治疗,如果后续资金有剩余回转捐慈善基金会中。并且一名轻松筹的工作人员也证实了家属所言。
其认为,家属所说的剩余款项转捐给慈善基金是比较合理的,这样也是以另一种方式实现捐款者的目的。
九派新闻记者 温艳丽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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