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3年汛期于10月31日结束

图片
10月31日,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和会商情况,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决定于10月31日结束2023年汛期。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要求,转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旱防冻各项工作。要抢抓冬春有利时机,加快推进隐患整治、水毁工程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保持联络畅通和备战状态,如遇特殊天气,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 张德威 通讯员 粤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