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遭十余人入室打砸一度病危,17年后2嫌犯涉寻衅滋事案一审将开庭

2006年夏天,唐成(化名)和哥哥遭遇十多人入室打砸,他本人身受重伤,一度被医院下发病危通知书。追凶17年后,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唐成向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发来的出庭通知书显示,11月3日上午,唐某旭和唐A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将在全州县人民法院开庭。6月12日,上游新闻曾刊登报道《追凶17年:广西村民被十余人入室打砸一度病危,3嫌犯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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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受访者供图 
该案起诉书显示,经全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06年8月5日下午,被告人唐某旭、唐A等十余人在段某(另案处理)的召集下,乘车到全州县才湾镇紫岭村委拱桥头村后,持刀、棍等工具闯入唐成家中。
正在家中看电视的唐成哥哥见状逃了出去,但被人追出去殴打,受害人唐成被唐某旭等人在房屋内打倒在地,唐A等人用手脚对唐成殴打后,在其家内进行打砸,将唐成家中的电视、音箱等物品砸坏。
经法医鉴定,唐成的伤势为轻伤(经对照现行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为轻伤一级),被损坏物品价值人民币3960元。
2022年11月9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唐A抓获,2023年4月20日,被告人唐某旭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全州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唐A、唐某旭等人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起诉书还披露了唐某旭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8月被全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于2008年被全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6年4月刑满释放。也就是说在本案行凶后,唐某旭两次被判刑,都未能在当时供述关于本案的情况。
开庭在即,唐成表示自己不接受和解,只希望凶手接受法律的惩罚。“对于17年前的损失,法庭将会判多少,那么多一分我也不会去找他们要,少一分也不行。此外为什么打我?还有哪些人参与?这些都要弄清楚,不能因为时间久远就不了了之,希望所有凶手都受到法律制裁。”
上游新闻记者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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