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改快讯┃罗湖蔡屋围项目二期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书!

11月6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罗府函〔2023〕128号-134号、罗府函〔2023〕136号-137号房屋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二期子项目D(南村片区)、子项目E(南村东片区)范围内的未签约房屋。
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荔林公园北大门历史遗留用地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11月8日,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田心社区整村项目(含树山背)、田头、沙田(二期)等三个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的公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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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二期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书
11月6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罗府函〔2023〕128号-134号、罗府函〔2023〕136号-137号房屋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二期子项目D(南村片区)、子项目E(南村东片区)范围内的未签约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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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于2013年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二批计划》,专项规划于2018年12月经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分别于2021年7月、2023年8月进行规划修改公告。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336758.8㎡,拆除用地面积266728.1㎡,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83403.1㎡,地上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556700㎡,地上容积率13.9。另外,允许地下商业建筑面积141400㎡,地下公共配套建筑面积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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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整体规划,共分四个项目实施,分别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和三个独立项目(大剧院项目、农行项目和城建项目),其中蔡屋围(城中村)项目共分三期建设。二期按片区划分,设置子项目D(南村片区)、子项目E(南村东片区)和子项目F(滨苑片区)三个子项目;子项目C则由一期调至二期。修改后,一期包含子项目A、B,二期包含子项目C、D、E、F,三期则仍为晶都片区。另外,为保障公共利益,子项目C的规划嘉宾路移交用地须在一期的子项目B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前完成用地移交手续。项目须按《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落实二期教育设施建设的绑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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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5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分别作出罗府函〔2022〕88号、罗府函〔2022〕89号《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范围内的蔡屋围新八坊4号房屋、新十坊9号房屋。标志着深圳更新条例时代的首单房屋征收案例正式落地。
2023年5月9日,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二期子项目D(南村片区)、子项目E(南村东片区)房屋征收提示。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二期子项目D(南村片区))、项目E(南村东片区)范围内未签约房屋实施征收。房屋征收部门为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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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分别发布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二期子项目D(南村片区)和项目E(南村东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汇总及回复情况说明,以及两个子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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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选择产权调换的商品性质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记载的建筑面积1:1.2予以产权调换,或按被征收房屋房记载的套内建筑面积1:1予以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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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林公园北大门历史遗留用地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荔林公园北大门历史遗留用地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南山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土地整备项目审批工作规程的通知》(深规土〔2017〕720号)有关规定,现对《实施方案》予以公告:
荔林公园北大门历史遗留用地土地整备项目地块位于南山区南山街道龙船塘支路荔林公园北大门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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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整备土地总面积为17,709.91㎡。《实施方案》补偿总金额共计约3,16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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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心社区整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含树山背)土地整备规划的公布通告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法定图则委员会2023年第55会议审批通过坪山区田心社区整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含树山背)土地整备规划,现予以公布。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坪山区石井街道东部田心社区,项目实施范围2077904.2㎡,涉及《深圳市龙岗302-03号片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以下简称“[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深圳市龙岗302-T1号片区[上洋地区]法定图则》(以下简称“[上洋地区]法定图则”)两片法定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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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规划研究,拟将留用土地落实在[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内。用土地14宗,总用地面积476646.6㎡,规划总容积1909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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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头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公布通告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法定图则委员会2023年第55次会议审批通过坪山区田头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现予以公布。
一、项目概况
田头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头社区,项目实施范围14630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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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规划研究,拟将留用土地落实在《深圳市LG302-03号片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以下简称“[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拟留用土地10宗,分别为02-07、04-17、04-18、03-02、05-01、05-07、03-04、05-11、05-17、05-1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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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土地总面积280290.7㎡,规划总容积147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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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的公布通告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法定图则委员会2023年第56会议审批通过坪山区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现予以公布。
项目概况
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项目实施范围996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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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规划研究,拟将留用土地落实在《深圳市LG301-01&04号片区[坑梓龙田-砂砾地区]法定图则》(以下简称“[坑梓龙田-砂砾地区]法定图则”)和《深圳市LG301-03号片区[沙田地区]法定图则》(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坑梓龙田-砂砾地区]法定图则”)法定图则”)。拟留用土地1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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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留用土地面积397131.8㎡,规划容积189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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