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桂斌院士:新污染物治理将成为影响高质量发展重要因素

“新污染物治理将成为影响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对新污染物治理应开展专项研究和前瞻研究。”在13日召开的第十五届环境与发展论坛上,中国科学院院士、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江桂斌说。
近年来一些“毒地”风波,引发业内对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特别是新污染物的强烈关注。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论坛期间,多位与会人士提及“毒地”事件,而同期展出的环境检测、监测设备也吸引了更多参会者的目光。
江桂斌在作主题演讲时表示,国家“十四五”规划和《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均明确要求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制定并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把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治理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
“新污染物绝大多数为目前大量生产和应用的化工产品,尚未有效对其生产和环境排放加以控制。”江桂斌说,此外,新污染物还具有一些共性特征,如污染正在发生,环境介质中的存量较高,对污染源及迁移特征仍缺乏足够认知。目前,业界对新污染物缺乏生态风险、健康风险和毒理数据,对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还缺乏全面的科学评估。
江桂斌介绍,目前已知结构的新污染物只是其总量的“冰山一角”,大量的新污染物未知结构、未知含量、未知毒性,应尽快突破新污染物识别和溯源技术瓶颈,围绕新污染物风险评估和防控,形成我国典型区域环境新污染物的“风险精准识别”和“个性化防控”体系,围绕不同环境介质中新污染物的污染治理,形成风险污染物的控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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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第十五届环境与发展论坛开幕式现场。摄影/章轲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介绍,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仅2021年,国家就共批准登记564种新化学物质,提出了500多项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编制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列入清单的新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江桂斌表示,新污染物治理,应首先加强化学品管理,重视源头控制技术,包括微生物技术、超滤膜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和环境纳米技术;加强化学品风险评估平台建设,提高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能力;加强替代品研究,实现新污染物绿色替代。
第十五届环境与发展论坛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民革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联合主办,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协同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国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