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悔婚拒退彩礼被男方父子追砍?律师:若属实,这些情况应返还

据逐浪新闻报道,11月11日,四川凉山发生一起凶案,父子两人持刀在麻将馆内追砍一男一女,据知情人称起因是女方悔婚拒退彩礼。12日,宁南县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两名行凶者当场被警方控制,作案原因尚在进一步调查中。
逐浪新闻的报道显示,11月11日,四川凉山一麻将馆内发生凶案。知情者称,是因为女方悔婚,“30万彩礼只退了15万”,男方多次要求女方返还剩下彩礼未果,随后男方父子持刀伤人。
据麻将馆的监控视频显示,11月11日13时38分左右,麻将馆内有多人在打麻将,一男子满身是血,被两人持刀追砍。麻将馆内另有一名女子也被两名男子追砍,最后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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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政府办工作人员称,针对网传信息,正在向公安机关核实。事发地所属的宁远镇政府工作人员称,派出所已出警处理。
出警的宁南县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两名犯罪嫌疑人当场被控制。是否因彩礼未退而作案?该工作人员称,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
若确因彩礼问题所致,彩礼哪些情况下需返还?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冯沁涓律师介绍,彩礼作为中国传统的婚嫁风俗,是男女双方为缔结婚姻而由一方给付另一方的金钱等财物,其实质上是附条件的赠与。附条件的赠与只有所附条件成就才生效,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给付人可请求受领人返还彩礼。
冯沁涓表示,关于彩礼的退还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也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或没有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则无需退还彩礼。
冯沁涓提醒,“彩礼作为一种民间习俗,虽不值得提倡,但尚未被法律明文禁止,不具有违法性。但若彩礼成为了包办、买卖婚姻或者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的一种表现形式。此时,所谓的‘彩礼’已经不再是一种民间风俗,而是属于触犯了法律规定,依法要被禁止的行为。借婚姻索取的财物应当予以返还。”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