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把枪、7000发铅弹,军迷在家打造小型“枪械库”获刑

据上海市“崇明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小李是一位“军事迷”,十几年前他就开始设法从别处获得枪支和铅弹,并且在明知持有枪支、铅弹违法的情况下仍将枪支、铅弹存放在自己家中。
今年年初,民警得知他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线索,找到小李进行核实,在小李家中发现各式枪支12支,铅弹7000余发,简直可以称得上一个小型的“枪械库”。​
经鉴定,小李持有的枪支中,有7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可以击发并具有致伤力,铅弹均为气枪铅弹。
日前,崇明检察院经过审查认定,小李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遂以小李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小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我国法律严厉禁止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出租、出借枪支等行为。可能有群众认为,自己的枪支一直放在家里,从来没拿出去打过鸟、伤过人,问题没那么严重,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于个人而言,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于社会而言,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会导致枪支、弹药失控,乃至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