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温州一房开被立案调查

来源: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
近日,有网民向温州网络问政平台投诉“温州鹿城的温州雅戈尔未来城壹号存在虚假宣传”相关问题,官方回复来了。
信件详情
投诉温州雅戈尔未来城壹号
【网民反应】
本人投诉温州千*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温州雅戈尔未来城壹号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广化桥路与过境路交汇处,并认购X幢1*XX室,且支付5万元定金,但在认购期间发现开发商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宜:1.开发商逃避资金监管,开发商未将本人所交款项转入资金监管账户行。2.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行为。3.开发商捂盘销售,引人误导;开发商为营造热销假象。4.开发商现场展示的公示栏公示信息不规范。5.开发商现场展示的A户型图纸的纸质宣传资料没有标明该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号。 综上,本人恳请政府部门介入协调本人与开发商的纠纷,希望有关部门依法调查本人所反映情况,规范开发商行为,还购房者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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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
对此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温州市委书记刘小涛的留言已收悉,经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您反映资金监管问题,经市住建局反馈,根据《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定金没要求纳入预售资金。您反映的虚假宣传等问题,经市监部门反馈,已于2023年10月18日根据其他线索对温州千未置业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立案调查,并已收集您提供的证据,并将纳入案件中一并进行调查。关于捂盘销售问题,因支付定金及签署购房合同阶段,合同尚未在网上进行备案,故无法及时显示相关信息。我局已将此问题上报市住建局,建议完善系统。关于信息公示问题,2018年审批制度改革之后,房地产项目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故未在现场展示。其他相关资料房开应当配合提供查询,我局已要求房开加强营销人员管理。关于您退还定金的诉求,属于民事纠纷,我局已与您联系沟通,并已协调房开,要求加强与您的沟通,如您与房开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建议您通过民事途径解决。承办单位: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77****31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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