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彻底完了!一旦被抓,最高罚10万……

为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本月中旬起,拉萨开展交通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通过拓宽普法领域、加大执法密度、重拳出击打非等措施,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努力让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无处遁形。
11月16日,拉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拉萨市人民医院、北京中路(白塔附近)、八一路(藏游坛城附近)、天海夜市、拉萨火车站等区域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共检查疑似非法营运车辆60台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4台,查扣违规网约车3台。
北京中路一“黑车”被查扣
16日20时许,市民曲卓和央青卓嘎在拉萨市城关区嘎玛贡桑路等车时,一辆私家车停下来,两人告诉司机去天海夜市,双方谈好价钱后,司机答应将她们送至目的地。当这辆私家车经过北京中路(白塔附近)时,正好遇到了设卡点检查的执法人员。
“当我们对这辆私家车进行检查时,司机支支吾吾、躲躲闪闪,执法人员立即将乘客和司机叫下车,分开接受检查。”拉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布珠说,执法人员在设点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时,经常会遇到取证难的问题,有时也会想一些办法取证。
随后,司机孙某出示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并没有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曲卓和央青卓嘎讲述了他们乘车的整个过程,执法人员现场做了笔录。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孙某刚承认了自己拉客的事实,随后又开始狡辩,不承认自己收乘客的钱,否认自己开的车是非法营运车辆。当执法人员拿出乘客的笔录时,孙某还是不承认自己从事非法营运这个事实。执法人员取证后,当场给孙某下发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车辆暂扣凭证,要求他尽快到拉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大厅接受处理。
布珠介绍,有时候,乘客在乘坐“黑车”时,会与司机提前串好口供,给执法带来一定的困扰。市民乘坐“黑车”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希望广大市民和游客能够自觉抵制“黑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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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线下拉客也要被处罚
执法人员在北京中路对过往的网约车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一辆网约车在拉客过程中,并没有通过网约车平台派单接送乘客,而是通过线下拉客。客人上车后,双方协商好目的地、乘车费用后,司机便将乘客送至目的地。
市民刘先生表示,平时上下班,他也遇到过这种情况。站在路边等出租车时,路过的私家车或网约车会主动按喇叭,问自己去哪里。“不过,等乘客上车后,乘客和司机会因为价钱问题,产生分歧。”刘先生说。“网约车线下拉客,会扰乱交通安全秩序。执法人员一旦查到网约车线下拉客,按照《拉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将对网约车司机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布珠说。
据拉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次仁洛追介绍,16日的突击检查活动,拉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划分了5个小组,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检查网约车76台次、出租车54台次,检查疑似非法营运车辆60台次,查扣违规网约车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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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被查将面临顶额处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拉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查扣300多台非法营运车辆。一直以来,该执法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非法营运车辆一般是按照罚款最低金额进行处罚的,但效果不是很明显,有些人交完罚款后,继续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本月中旬起,我们加大对拉萨市非法营运车辆的执法力度。‘黑车’一旦被查,执法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条例,司机将面临10万元的顶额处罚。”次仁洛追说,为了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处罚力度,即日起,该执法队将对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非法营运车辆处以10万元的顶额处罚,积极营造打击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
关于整治“黑车”,市民建议这样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市民的出行目标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发展。受利益驱使,一些“黑车”开始从事非法营运,不仅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同时严重危害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黑车”治理问题,记者采访时,不少市民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大执法惩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治理力度。同时,借助公安、城管等力量,对重点地区一些疑似“黑车”的车辆进行路面秩序的管理,杜绝其停靠候客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车辆,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从重查处,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整治态势。
二、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进行正面引导。在车站、商圈、公交站等车辆密集场所广泛宣传治理“黑车”的相关法律法规,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震慑教育非法营运者。对查实的“黑车”通过各种途径予以“曝光”,形成道德和舆论压力,使一些“黑车”车主打消非法营运的念头。同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使广大市民意识到“黑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抵制乘“黑车”。
三、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邀请全民共同参与。“黑车”治理不仅是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也需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建议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范围和举报方式等内容,鼓励市民举报“黑车”,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黑车”案件的市民进行适当奖励,为治理“黑车”建立有力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