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肖彩虹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省安顺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肖彩虹(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平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平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彩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平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肖彩虹利用担任关岭自治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安顺市政府副秘书长,安顺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贵州检察
编辑:张   迪
编审:安轶伦
审签:李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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