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酒驾发生车祸对方却好心要求“私了”?长沙雨花检方通报一起敲诈勒索案

“Pong!”
“哎呀,你喝酒了,肯定全责,我们私了怎么样?”
听到这句话你可能以为这是对方在“为你着想”,殊不知自己早已掉入了别人设计好的圈套。11月22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
黄某纠集刘某、甘某某、汤某某、李某为骨干力量,吸收黄某某、林某某、李某等8人组成犯罪团伙,通过组成各个小团伙多次在湖南省、广东省等多地各饭店、夜宵店附近“盯梢”,当发现他人疑似酒后驾驶车辆后,便驾车尾随,并伺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他们抓住司机酒后驾车害怕走正常报警程序、一般愿意私了的心理,强行向被害人索要高额赔偿款。暂查明,黄某组成的犯罪团伙作案19起。
图片
雨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黄某组成的犯罪团伙1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故意与酒后驾车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以报警处理相要挟,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依法对上述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有人都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取合法之财、合理之财,以违法犯罪形式获取钱财的方式只会葬送自己美好的前程。此外,酒后驾车的行为本不可取,千万不要因自己的不守法行为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不仅破财,还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罗飞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