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恋5年奔现,女友竟是男性工友假扮

本以为终于找到了心仪的爱人,真心付出转款连连,却不曾想你以为的知心美女,背后可能是你的男性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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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被告人陈某某与被害人缪某在哈尔滨务工相识,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2018年7月,陈某某以给被害人介绍女朋友为由,在微信上冒用“娜娜”的女性身份与被害人确立男女朋友关系。
交往过程中,双方一直采用微信聊天方式联系,从未见面或语音视频聊天。每逢节日,陈某某假扮的“娜娜”还不断向缪某索取节日红包。以为找到真爱的缪某毫不犹豫地一次次转款。在2018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冒用女性身份通过借款或索取微信红包、转账等方式从缪某处骗取人民币共计30余万元,钱款均被其挥霍。2023年初,缪某查觉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龙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最终,龙江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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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网络诈骗套路层出不穷,犯罪分子盯紧受害人的钱包,基于前期获取的被害人信息,编织虚假身份获取信任,利用各类“相亲”骗局、“网恋”骗局、“招嫖”骗局,致使受害人落入犯罪分子编织的美梦,从而失去基本的判断力,最终导致大额财物受损。
法官温馨提示,在虚拟社交平台交友过程中,务必多方核实对方身份,提高防骗意识,冷静思考。切莫轻信他人,陷入“网恋”骗局,从而向陌生人转账汇款。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