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 | 包子铺卖豆腐脑被罚15000元,不能光是“一罚了之”

据南方都市报11月23日报道,近日,北京朝阳区一家包子铺因在外卖平台卖豆腐脑,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超许可范围经营,罚款1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014元,引发网友关注。
根据报道,事情经过是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在今年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者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发现了一家名为“皖南温馨包子铺”的店铺在经营豆腐脑,但没有相应的许可证。经调查,当事人于去年4月至今年7月期间,在美团外卖平台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经营热食类食品。销售豆腐脑(咸的)1169单,售价为6元/单,货值金额为7014元。综上,货值金额为7014元,违法所得为7014元。
当地市场监管局认为,这家包子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规规定,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即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014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包子铺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热食类食品制售(限主食类)”,而在外卖平台多卖了个豆腐脑这种常规搭配,就遭到了15000元的重罚,大部分网友表示无法理解。有网友认为这是对小本经营的不公平打击;也有人认为虽然执法人员执行了法律,但处罚过重;还有网友认为,应该对包子铺的质量进行更全面的检查,若质量过关,则可以开通绿色通道,辅助商家补全相关手续。  
违法要矫正本没有错,但违法所得7014余元被没收后,另被罚15000元,对于小本经营包子铺“重拳出击”的处罚,是否真的合适?执法部门在严格执行法律的同时,也应该考虑执法的温度问题。应该更加灵活地执行规定,采取教育和指导为主,而不是仅仅一罚了事。 比如,市场监督部门能否通知商户需要增加经营范围,让商户的经营合法,确保商户的生计得到保障?可不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后,不再另行罚款?
在维护市场秩序和支持小本经营之间,每个人可能有不同的倾向。一边倾向于维护市场秩序,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为重,另一边则更倾向于支持小本经营,认为对特定违法行为可以采取更灵活、更温情的处理方式。无论立场如何,我们都应该将法律、情感和人性兼顾,找到一个平衡点,以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上游新闻 李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