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来了,听听“大家谈” | 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解读

《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济南市第一部城市轨道交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对济南城市建设、轨道交通运营、市民出行生活产生哪些影响?近日,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公众号也发布消息,一起听听大家怎么说。
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处处长汤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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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快速推进,目前一期规划已建成并运营3条线路,运营里程达到84.1公里;二期建设规划6条线路以及新建至济阳有轨电车等项目正加快推进,在建总里程约20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已进入运营与建设管理并重的阶段。
2019年,市政府制定出台的《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当前轨道交通事业发展需要,亟须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和保障。
制定出台《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对规范完善我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以及应急管理等工作,保障轨道交通安全、提高运营服务质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轨道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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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张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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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施行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切实履行城市轨道交通行政执法职能,全面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监督管理,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运营服务规范,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服务;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施工作业,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和运营安全,损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容貌、破坏环境卫生、扰乱运营秩序的行为,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促进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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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代表马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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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济南市民,非常支持《条例》施行。地铁车站属于公共场所,舒适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条例》的施行有利于规范地铁运营秩序、保障市民安全文明出行,同时也能提升地铁运营单位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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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泉脉保护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黄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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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把“优先保泉”作为立法的重要原则,将保泉护泉落实到了法规具体条款、贯穿到城市轨道交通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将泉水文化纳入城市轨道交通的核心要素,具有鲜明的泉城特色,为济南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等全过程持续做好保泉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将有力确保轨道交通与泉水和谐共处、并重共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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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保护区管理办公室七级技术岗张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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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专门设置了保护区管理章节,明确了控制保护区、特别保护区具体范围及保护区内需要征求意见的作业项目类型;规定了保护区内施工作业需开展安全评估、专项监测,编制安全保护专项方案;同时,还明确了保护区内违规作业行为及处罚条款。
《条例》的出台为我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对规范保护区管理,保障轨道交通结构设施及运营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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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公司工程管理部主管赵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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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对建设要求、保泉措施、配套设施建设、沿线建(构)筑物及设施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规范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期建设方、相关方、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利义务,为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时期易出现的规划、建设纠纷明确了解决流程。我们也将严格执行条例要求,在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加快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始终践行“人民地铁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最大限度减少轨道交通建设对市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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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公司彭家庄站站长韩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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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施行为轨道交通客运服务工作提供了更加具体的规范和指导。下一步,济南地铁将根据条例相关内容,加大安全隐患排查等力度,保障地铁安全稳定,为市民乘客的出行安全提供保障;持续提升客运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积极推出各类特色化、差异化的服务举措,让乘客感受到济南地铁人性化的服务;同时倡导大家遵守条例相关规定。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将营造更加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
记者:柴颖颖 校对:李莉 编辑:刘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