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宣传】不得在重要涉密场所使用手机

现状分析
手机在重要涉密场所处于通话状态时,会同时将周围的语音信息传输出去。智能手机一旦遭受网络攻击被远程控制,即使关机或待机,也可在无振铃、无屏幕显示的情况下转为通话状态,成为随身携带的“窃听器”“窃照器”“窃视器”,将手机周围的声音、图像等录制后发送给窃密者。有关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强调,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秘密级会议和活动场所使用手机;不得在使用涉密信息设备的场所使用手机进行视频通话、拍照、上网、录音和录像。
典型案例
某部门召开重要涉密会议时,参会人员李某将手机带入会场,该手机已被境外情报机构植入木马控制,导致会场声音被悄无声息发送出去,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李某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斯诺登曾曝光,英国间谍使用“蓝精灵组件”,可在机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智能手机发送一条加密短信,从而取代机主成为手机的新主人。他说:“这条短信发送到手机后,你根本看不见。它不会显示出来。你为手机付费,但控制软件者实际是手机的主人。”斯诺登介绍,即使智能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监控者也可通过“蓝精灵组件”远程开启手机,随意调取其中的数据并实施监听。
保密提醒
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使用涉密信息设备的场所、秘密级会议和活动场所使用手机。
哈密市委机要保密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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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哈密市委机要保密局
编辑|谭云
责编 | 王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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