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这些新规将施行

12月起,一批新规开始施行,涉及社保、食品安全、公积金等方面内容。比如,在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上,明确禁用“美颜灯”,在食品经营许可和安全问题上,新规细化了单位食堂承包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在地方性法规上,四川出台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综合性地方性法规,突出政务诚信建设并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推动社保经办服务“便捷办”
12月1日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社会保险登记、核验待遇享受资格等方面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作出了规定。例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用人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信息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将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与社保经办机构共享。社保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等。
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到,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销售者通过去皮、切割等方式简单加工、销售即食食用农产品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食品安全防护,防止交叉污染。
食堂承包者对食品安全负责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实践中容易导致责任落空且有迫切监管需要的连锁总部、餐饮服务管理等纳入经营许可范围,并从风险管控角度,增加并细化了单位食堂承包经营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等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牙膏功效禁止暗示有医疗作用
12月1日起,《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这一办法要求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明确牙膏应当标注和禁止标注的内容,规范功效宣称范围及用语。《办法》明确牙膏备案人对牙膏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牙膏标签禁止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促进科技向善
12月1日起施行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划定了科技伦理审查的主要范围,明确了科技伦理审查的责任主体、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设立标准和组织运行机制,明确了科技伦理审查的基本程序,确定了伦理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办法》从健全体系、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作出相关规定。
完善律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监管制度
修订后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明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按照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备案。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指派律师进行有关的核查和验证工作,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工作人员只能从事相关的辅助工作。
中国对法、德等6国试行单方面免签政策
为进一步促进中外人员往来,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中方决定试行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对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马来西亚6个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单方面免签政策。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上述国家不符合免签条件人员仍需在入境前办妥来华签证。
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签发启用
国家移民管理局宣布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签发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发布新版永居证式样。新版永居证启用后,现版永居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持证人可根据个人需要,适时申请换发新版永居证。
海南:开展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将在12月份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贴息贷款业务,办理贴息贷款的借款人享有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自愿选择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方式办理。
上海: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上海公安机关在长三角区域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自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这就意味着,外省市户籍也可以在上海申领临时身份证。
川滇携手共护“高原明珠”
《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和《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于12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川滇两省协同立法项目,将依法助力泸沽湖保护实现从“两治”到“共治”、从“分治”到“合治”的跃升,推动泸沽湖保护治理达到最佳效果。
在“求大同”的基础上,《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突出了本省特色,将四川在传统村落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等方面成熟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定了“传统村落保护应当保障原住村民在原址居住的权利,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村落原有形态、生活方式的延续传承”,“不得改变自然环境和景观,维护文化遗产形态、内涵和村民生产生活的真实性、延续性”等内容。
四川:明确食品小作坊风险等级划分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食品小作坊风险等级划分,将食品小作坊风险等级划分为低、中、较高、高风险四个等级,规定食品小作坊风险等级降低和升高的情形。对食品小作坊生产活动的符合条件进行了规定,在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供货商资质查验、标签标识、产品检测等进行了要求。
云南:失业保险实施省级统筹
云南省发布《关于建立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自12月1日起,云南省将全面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云南省失业保险实施省级统筹后,在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实现全省规范和统一,将有效解决省内地区间基金收支不平衡问题,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失业保险制度公平统一和可持续发展。
甘肃:散装食品销售有新规
《甘肃省散装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于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散装食品的定义、责任制度落实、销售过程控制及散装白酒、食用油、酱油、醋等品类销售要求作出了更为系统、更为科学、更为完善、更符合实际的规定。例如,散装白酒盛装容器要符合“全过程密闭、注酒口实施加封、出酒口单向控制”的要求,每次重新注酒时,注酒口的启封和铅封必须由白酒生产企业负责等。
四川出台首部社会信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12月1日起,《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施行。《条例》在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业规范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是四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首部综合性、基础性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条例》突出政务诚信。明确政府依法行政、带头守信践诺,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弘扬诚信文化,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履约、信用自律,培育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环境。《条例》还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明确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行业信用评价;制定守信激励措施,褒扬守信行为;对失信惩戒措施实行清单管理,执行国家基础清单和地方补充清单;明确失信行为的认定原则、依据及实施范围、程序,要求遵循合法、关联、比例原则,按清单实施失信惩戒,确保过惩相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