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不要被“山寨食品”包装、名称迷惑

新京报讯 12月4日,据“舟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辨识山寨食品的消费提示,不要被“山寨食品”的包装、名称等迷惑,消费者注意辨别食品名称,认准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要购买、食用包装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的食品等。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山寨食品”在原料、配料、品质和口味等与品牌食品存在差异,质量安全没有保障。“山寨食品”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种是抢注和某些品牌食品类似的商标,生产与之包装相似的食品。在食品名称上使用文字游戏或模仿品牌食品,但质量和风味与“正品”相差甚远。另一种是委托一些代加工企业模仿有关产品进行生产,私自销售。
“山寨食品”通常以高度相似的包装,迷惑性较强的名称、广告词等吸引消费者,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消费者应到正规商店、商场或超市购买食品。警惕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商家出售的食品,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以及适当保留产品包装和剩余产品等。
消费者在选购时应仔细辨别食品名称,认准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要被“山寨食品”的包装、名称等迷惑,不要购买、食用包装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的食品,注意辨识食品标签标识,如: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预包装类的“山寨食品”可能存在上述要素缺失、造假、混乱等情况。
此外,消费者要警惕配料表与营养成分表明显不符的情况。如配料表中含有牛乳、奶粉等蛋白质原料,而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却为 0g/100mL(或0g/100g)。一旦发现误购了“山寨食品”,应立即与商家交涉,或拨打12315举报投诉,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 张明璇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