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手机要花2000元才能讨回?合肥一女机主遭捡机者索要感谢费,警方介入后对方表示将送回派出所

大皖新闻讯 一部落在餐台的手机,近日成了合肥女生雪儿的“心头病”。雪儿称,捡到者提出支付2000元的感谢费可寄回,并在微信、电话中均表示“要不要了,不要就刷机。”此后协商到1000元,但时至今日,手机没拿回,对方也已将自己拉黑。
事发
手机忘在餐台,被一男子捡走
“没拿到手机,我也被对方拉黑了。”12月4日上午,合肥的雪儿(化名)无奈地说,其手机丢失后,自称捡到者提出支付2000元可寄回,后来谈到了1500元,但对方此后又变卦了,“我也不知道对方到底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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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儿回忆,11月19日,她与朋友在一家自助烤肉店吃饭,将手机忘在了自助取餐台。“吃饭时发现的,当时就去找了。”因未找到手机,她也询问了前台是否有人捡到,得到否定答复后,她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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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控看,有一个男子拿了我的手机。”雪儿说,时间显示为6点49分左右,她报警约7点多,“前后不到半小时,他当时已不在店里了。”
波折
捡到手机者要求支付2000元感谢费
事发不久,雪儿表示捡到手机者联系到她,告知其已回吉林,提出或支付2000元购买手机,或她出2000元感谢费拿回手机,并在微信、电话中均表示“要不要了,不要就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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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生,没那么多钱。”此后协商为雪儿支付1000元。 雪儿告诉记者,对方表示会将手机挂在某平台,由她自行买回来。“他也没挂链接。”雪儿称,她在微信转账500元,提出看到发货信息即付款,但之后被快递员告知“对方取消了寄件。”
截至发稿前,雪儿仍未拿回手机。她介绍,该款手机为苹果13的128G版本,是今年3月份朋友送的礼物,“里面除了资料,还有去世的亲人照片,我自己都没有备份。”对此,雪儿特别着急。
12月4日下午,记者根据雪儿提供的手机号与对方联系,提示“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
“警官和我说了,联系上了对方,会继续帮我沟通联系。”雪儿告诉记者,她只想快点拿回手机,目前正在等待消息。
12月4日下午6点左右,雪儿向记者表示,事情有了进展,警方告知她,对方将手机寄到派出所,再通知她去拿。
观点
要求给予的费用不应超过合理范畴
事发后,雪儿将此次的经历发在社交平台,也引发网民关注和热议。对网民关注的热点与焦点,记者梳理后,请律师分享了观点并给出建议。
拾得手机索取费用是否合法?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 汪泳艳、江启航律师认为,拾得他人遗失物后要求给予一定的保管费、交通费等费用,属于民法上的无因管理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其金额不应当超过合理范畴,2000元的费用相对于手机的价值和保管的时间而言,则明显过高,所有人有权拒绝支付。”
“刷机”行为是否属于违法犯罪?汪泳艳、江启航律师表示,拾得人以“刷机”形式,拒不归还占有的手机,而想要转卖则可能构成侵占罪,而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在5000至20000元。
“但因手机中存在遗照等内容对所有人具有重要意义,‘刷机’的行为可能会导致重要信息的永久丢失,必然会导致其利益受损。”对此,拾得人若借此以威胁手段向手机所有人索取费用,使得其处于害怕而给付所谓“报酬”的,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安徽省对于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一般在3000元,如果嫌疑人具有同类前科或受害人系未成年人的,涉案金额达到1500元即可入刑。”
维权
如涉嫌侵占罪,可要求拾得人返还手机
那么,手机所有人如何维权?“如涉嫌敲诈勒索的,所有人可以被敲诈勒索为由报警,将相关线索提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根据证据情况予以行政处罚或刑事立案。”汪泳艳、江启航律师告诉记者,涉嫌违法但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视具体情况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如涉嫌侵占罪,所有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所有人也可以不当得利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拾得人返还手机。”
大皖新闻记者  赵琳  (受访者供图)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