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人行道成了“波浪路”!相关部门答复说……丨民情直通车


有市民反映
平吉路250号附近的人行道坑坑洼洼
好几个小朋友路过摔倒
十分很危险
希望管理部门将该路面重新整改
保障路过行人的安全

相关回应

对此,闵行区融媒体中心记者11月30日电话连线了古美路街道建管中心(房管所)副主任黄欣韡。


据介绍,由于该段道路上的香樟树在生长过程中,根系过于发达将路面拱出来了,造成路面的凹凸坑洼,针对这种情况,他们已经第一时间联系了道路养护部门,对该路段的树根进行处置,同时对路面进行重新铺装,目前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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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路面已经整修完成


黄欣韡表示,目前,街道已经对辖区内的人行道进行排查,下一步将对辖区内存在此类现象的人行道进行整治。


那么市民如果因为
道路破损受到损害
责任应该如何划分呢?
让我们一起来听听
上海大沧海新闵律师事务所张玲律师
她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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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
上海大沧海新闵律师事务所 


如果市民因为道路破损受到损害
责任如何划分呢?

张玲律师表示,这个问题属于公共道路管理瑕疵致害责任问题。一般遇到这种情况,要看道路瑕疵形成的原因,道路瑕疵形成的原因是多种的。

如果是,道路本身存在瑕疵,例如路面凹坑、公路隔栏设计不合理、道路未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等;或者是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管理不当导致瑕疵,例如施工单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防护措施等。

责任主体:涉及养护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公路管理机构、镇政府等

如果是第三人行为引起瑕疵,例如公路窨井盖被他人移位、在公路上晒谷引发交通事故等;如该行为人能予明确,可以将第三人与相关部门或单位一并起诉,由第三人承担过错责任,相关部门或单位可能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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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记者:沈佳怡

编辑:王艺霖(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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