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到手工资!202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指南来了

每到12月,每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正式开始。及时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事关每个人的到手工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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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新变化
根据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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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8/content_6901207.htm
一、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根据《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二、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
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申报期起,信息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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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专项附加税申报指南
若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只需在2023年基础上确认即可。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常用业务”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点击“一键带入”,扣除年度选择“2024”,即完成信息确认。
2024年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则点击“填报记录”中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修改”。
2024年需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或需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若需作废项目,则点击“填报记录”中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作废”;若需新增项目,则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相应项目进行填报。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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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点击填报项后选择“扣除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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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报时还有几种情形需要注意:
一、如果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二、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有老人在2023年去世,2024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点击一键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