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新版指引发布 专家:已感染人群更应佩戴口罩

12月9日,国家疾控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印发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对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及建议不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进行了指引。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国家疾控局曾发布《关于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的通知》。
12月10日,《医改界》总编辑、三医智酷管理发展研究院院长魏子柠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4月发布的佩戴口罩指引主要针对新冠病毒,而此次发布的佩戴口罩指引,除了新冠病毒,还对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做了比较统一的佩戴口罩指引,其中特别明确,对于已经感染或者出现感染症状的人群,在前往室内或公共场合时需要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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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配图 据图虫创意
养老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
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口罩
此次发布的《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版)》共分为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建议不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口罩选择及其他注意事项几部分。
其中,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中,一是新冠病毒感染、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感染者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距离小于1米,下同)时。二是出现发热、咳嗽、流涕、咽痛、肌肉酸痛、乏力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三是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四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五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中,一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二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厢式电梯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三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四是与出现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共同学习、生活或工作期间。
而在进行体育锻炼时、处于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以及针对3岁及以下婴幼儿,国家疾控局则建议不佩戴口罩。
新版指引有变化
“这次更多是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今年4月,国家疾控局曾发布《关于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的通知》,当时的指引中同样有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两项内容,同时还有可不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而在此次疾控局发布的指引中,这一项变为了建议不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当时的佩戴口罩指引主要针对新冠病毒感染,而这次的指引针对的是更多的呼吸道传染病,虽然新出的指引也针对新冠病毒,但是由于防控形势的变化,其中的很多内容还是有调整的。”魏子柠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比如对于前往医疗机构、养老院等场所,4月份的指引建议都需要佩戴口罩,而此次的指引则建议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前往这些场所应佩戴口罩。
此外,魏子柠表示,此次的指引同样也强调了对于已经感染呼吸道传染病及出现症状的人群,在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或人员密集场所时应佩戴口罩,“这也就是说,在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控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好防护,同样也需要做好防止蔓延、防止呼吸道传染病的进一步扩散。只有这两方面都做好了,才能实现对呼吸道传染病的控制。”
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管理与疾病预防控制处副主任崔璨在接受北京日报采访时表示,进入空气流通不畅、人员密集场所要科学佩戴口罩,佩戴外科口罩就可以达到防护目的,而如果自身有呼吸道相关症状,不管是在室内还是室外都要佩戴好口罩。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北京报道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