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艾格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处罚

证券之星消息,12月14日*ST艾格公开信息显示,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斐、非独立董事吕成杰、张鹏、刘汉玉、曹晓龙、张欣、王双义、张远、尹兆君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艾格拉斯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艾格拉斯控股子公司发生11笔担保事项,担保金额累计12.98亿元,具体如下:1.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12月24日,霍尔果斯巨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其在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的4笔定期存单,合计2.76亿元,为江门市钏玥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2.68亿元贷款提供担保,2018年12月24日还款结清本息。该笔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即《2016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34.18亿元的7.84%。2.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香港艾格拉斯有限公司提供其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定期存单0.11亿美元为深圳市该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亚智能)0.7亿元贷款担保,2020年8月5日贷款已结清。该笔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即《2017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58.07亿元的1.21%。3.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1日,新疆艾格拉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艾格拉斯)提供其澳门国际银行佛山支行定期存单3.10亿元为关联方张家港市中纺针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中纺)贷款3亿元担保。该笔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即《2017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58.07亿元的5.17%。4.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12月19日,北京艾瑞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瑞福)提供其江苏银行苏州平江支行0.6亿元定期存单,为张家港市世纪诚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诚轩)0.6亿元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合作协议担保,2019年12月19日已解除担保。5.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12月2日,艾瑞福提供其江苏银行苏州平江支行1亿元定期存单,为世纪诚轩1亿元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合作协议担保,2019年12月2日已解除担保。上述2笔担保金额共1.6亿元占最近一期即《2017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58.07亿元的2.76%。6.2019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28日,北京指尖乾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指尖乾坤)提供其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南头支行0.5亿元定期存单,为深圳市前海众利勤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众利勤)汇票承兑合同担保。7.2019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4日,指尖乾坤提供其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南头支行0.5亿元定期存单,为前海众利勤汇票承兑合同担保。8.2019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0日,指尖乾坤提供其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南头支行1亿元定期存单,为前海众利勤汇票承兑合同担保。上述3笔担保分别于2020年5月29日、6月4日、6月11日解除。3笔担保合计2亿元,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即《2018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64.49亿元的3.10%。9.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11日,北京战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战魂)提供其江苏银行苏州平江支行0.53亿元定期存单为关联方张家港市保税区元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狩国际)0.5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担保,2020年6月11日已解除担保。10.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1日,北京战魂提供其江苏银行苏州平江支行0.53亿元定期存单为元狩国际0.5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担保,2020年6月11日已解除担保。11.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北京战魂提供其江苏银行苏州平江支行2.1亿元定期存单为元狩国际2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担保,2020年6月30日已解除担保。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8号)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四十三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四十条第(四)项、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事实,但艾格拉斯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艾格拉斯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双义、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刘汉玉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艾格拉斯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存在重大遗漏2019年11月15日,根据艾格拉斯董事长王双义、财务总监刘汉玉安排,资金主管张某电话通知澳门国际银行先将艾格拉斯控股子公司北京巨龙互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互娱)银行账户(账号:20XXXX36)中的4亿元资金转出至霍尔果斯优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优选)银行账户(账号:20XXXX52,以下简称霍尔果斯优选1552账户),再将霍尔果斯优选1552账户4亿元资金转出至新嘉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深圳东海支行账户(账号44XXXX35,以下简称新嘉财1235账户),备注往来款。2019年11月27日,新嘉财1235账户将4亿元转至艾格拉斯第一大股东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照义聚)澳门国际银行佛山支行账户(账号20XXXX60),备注往来款。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17日,日照义聚将上述4亿资金分拆转出,去向为日照义聚招商银行账户16,918.90万元、世纪诚轩银行账户10,000万元、该亚智能银行账户7,081万元(用于归还澳门国际银行贷款)、艾格拉斯关联方张家港中纺银行账户6,000万元。2019年12月20日,根据王双义、刘汉玉安排,张某电话通知澳门国际银行先将艾格拉斯控股子公司新疆艾格拉斯账户(账号:20XXXX61)中3亿元资金转出至霍尔果斯优选1552银行账户,再由霍尔果斯优选1552银行账户将3.035亿元资金转出至关联方张家港中纺账户,用于归还澳门国际银行贷款。前述7亿元资金来自艾格拉斯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艾格拉斯将7亿元资金转出至关联方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但艾格拉斯未在2019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2020年12月22日,日照义聚成为控股股东,此前资金占用的性质变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艾格拉斯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累计金额为9.02亿元。
三、艾格拉斯两次以虚假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并入账,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虚增利润2019年12月,根据王双义、刘汉玉安排,张某将虚假的巨龙互娱澳门国际银行佛山支行4亿元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账号20XXXX97,开户证实书编号10XXXX87,起息日2019年11月15日,到期日2020年5月15日)和控股子公司新疆艾格拉斯澳门国际银行佛山支行3亿元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账号20XXXX74,开户证实书编号10XXXX53,起息日2019年12月20日,到期日2020年6月20日),经时任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后,由艾格拉斯时任出纳保管。2019年通过以虚假的7亿元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入账的方式,艾格拉斯《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7亿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总资产35.85亿元的19.53%;虚增利润126.58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25.55亿元的0.05%。2020年4月24日,艾格拉斯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通过虚假7亿元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入账的方式,艾格拉斯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7亿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总资产36.06亿元的19.41%;导致虚增利润369.83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0.62亿元的5.97%。2020年5月至6月,根据王双义、刘汉玉安排,张某将前述两张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到期更换成虚假的巨龙互娱4亿元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账号20XXXX45,开户证实书编号10XXXX72,起息日2020年5月25日,到期日2020年11月25日)、新疆艾格拉斯3.03亿元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账号20XXXX05,开户证实书编号10XXXX83,起息日2020年6月19日,到期日2020年12月19日),经时任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后,由艾格拉斯时任出纳保管。通过以虚假的7.03亿元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入账的方式,导致艾格拉斯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7.03亿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总资产35.66亿元的19.71%;虚增利息收入708.33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0.36亿元的19.51%。通过以虚假的7.03亿元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入账的方式,2020年10月26日,艾格拉斯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7.03亿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总资产35.49亿元的19.81%;虚增利息收入373.82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430.27万元的86.88%。对于上述事实二至事实三,《2019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增其他流动资产、虚增利润,艾格拉斯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双义、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刘汉玉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曹晓龙、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张鹏、时任董事吕成杰、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斐、时任监事会主席张欣、时任监事张远、时任监事尹兆君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罚决定如下:
对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王双义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三、对刘汉玉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四、对曹晓龙、张鹏、李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五、对吕成杰、张欣、张远、尹兆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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