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要求微信打卡,员工离职后索要加班费!工作单位:不申请就是自愿滞留…

在微信中进行工作内容对接十分常见,包括非上班时间,也经常需要在微信中沟通工作,有网友把这部分的工作称为“隐形加班”。近期,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件,这部分“隐形加班”能索取加班费吗?2021年5月份,王某入职了一家全国连锁酒店,被分配到镇江一家店做店长。2022年4月份,酒店以王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通知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王某被辞退后,认为在职期间,酒店长时间要求加班,尤其是双休日深夜都要在微信中打卡,应当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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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则辩称,深夜微信打卡不是统一安排加班,要在系统里申请延时,并被批准后才能认定为加班,没有批准则认为是自愿滞留在单位。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庭长 程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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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理要求店长在十一点半,在微信群里打卡,谁没打卡要进行通报批评,属于隐形加班。看起来没经过申请,但是属于被要求的,时间上也要求十一点半,还有深度加工的情况,要统计入住率或者支出等,员工付出了实质性的劳动,有工作量。法院综合考虑了工作的内容、时长等,判决单位要补发王某在职期间加班费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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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表示,下班后在微信中沟通工作不能一概而论,简单地转发文件等不在加班范围;而付出了实质性的劳动,有工作量的,将酌情考虑为加班。同时也提醒广大企业,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加班后应按时支付相应报酬。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庭长 程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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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节假日加班和延时加班,必须给付加班工资。不能调休的,以及双休加班,都要有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支付三倍工资。
据南京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