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泰斗江平去世,享年9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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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资料图
法学泰斗江平去世
2023年12月19日中午,中国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在北京去世,享年94岁。
江平,中国著名法学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
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
江平是中国法学界的精神支柱,是一位泰斗级的人物,影响早己超出了学术的范畴。作为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建树卓著,参加了《民法通则》的制定,担任《信托法》、《合同法》起草组组长,是《民法典》编纂负责人,在《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的制定中也起了重要作用。他是著名的法学思想家,从事了变革时期法律学术奠基工作;他又是著名的法学教育家,不仅是他所执教的中国政法大学的杰出奠基人之一,而且也是中国当代法学教育的先锋人物;他更是名副其实的社会活动家,他的身影,活跃于各个角落,秉持知行合一,不遗余力地参与社会实践。
文史 | 法学泰斗江平与他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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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自述
我在大连出生,北京长大,宁波只是老家。过去讲家庭出身和成分,我填“高级职员”。因为父亲是银行的职员,在东北的时候相当于中国银行会计室主任什么的。
1937年,全家到了北京,我在英国教会学校崇德中学读书。当时北京有八所基督教教会学校,都属于思想比较自由的,而且和燕京大学关系密切,可以保送。所以中学毕业后我就读了燕京大学,学的是新闻,我想当记者,跟你一样采访提问(笑)。
燕京大学有很多学生社团,政治、文艺、学术、社会性的都有,社会性社团就是现在的志愿者,做义工和社会服务工作。我什么社团都参加,还加入了民主青年同盟,算党的一个外围组织。也搞文艺演出。
实际上大学没读半年就解放了。学校也不上课了,我们忙着做宣传工作,所以我算1949年3月参加工作的。当时对共产主义、共产党的主张倒谈不上很了解,但是从国民党的腐败来看,我们相当多的同学还是倾向于共产党的。
最初我报名参加第四野战军南下工作团,手续都办好了,连行李都打好了,临出发前一天晚上,一个命令下来,把我留下来搞团市委的工作。北京当时组织青训班,成立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北平市筹备委员会,我在团市委管过文工团,还有段时间在军体部搞体育工作。
人生的第一个转机,是1951年,解放后国家第一次派人出国学习。当时根本没有自费留学一说,都是公派,去的人很少。华北局来选派人,整个北京就一个名额,挑中了我。我是“革命青年知识分子”,现在又是党的干部,在崇德学过英文,也读过大学,算有文化的,各方面条件都符合。很难得有这么个机会,也是非常光荣的事。
去的时候就确定学法律,我自己对法律是一无所知。原来对新闻有感情,后来在团里搞体育,也想过如果学体育多好啊。但是这么想是不对的,一切都要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国家派你学什么就学什么。
我们一共才几个人,先去了喀山大学。喀山大学还是很有名的,列宁曾在那里读书,我们上课的教室里就保留了一个座位,上面刻着“列宁曾经坐过的座位”。高尔基也在那里待过很长时间。
但我们更向往莫斯科,两年后就转到莫斯科大学了。莫斯科当然是非常的漂亮、非常现代化,生活条件跟我们比好得太多了。我们都很兴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未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其实现在想起来也不怎么样,非常一般。毕竟苏联当时战后没多久,到处都有战后的痕迹。我们的好些老师都是断胳膊断腿的,因为副教授以下都要上战场打仗。不过当时觉得他们真发达,真先进。
那段时间应该是很幸福的,我还认识了一个女同学,比我低一届的,年轻嘛,感情还是好的,只是在苏联不能结婚,后来回国结的婚。
苏联的大学要读五年,我们加上还要先学一年俄语,一共六年,应该是1957年毕业。可我好强,原来就有英语的基础,在国内又学了点俄语,所以在苏联只学了半年语言就上学了。头半年的四门课,我后来陆续都补上了。就这样,1956年,我比所有的同学都提前一年毕业,提前一年回来,就这样紧赶慢赶,赶上了评为右派。
这件事对我一辈子的影响太大了。不过,嘿,历史是不能假设,任何人和国家的命运都是如此,如果我没提前回来会怎么样?当然不是右派,不会断条腿,但也许文革又被冲击了。假设西安事变没发生,中国会怎么样?谁知道?谁都不能假设。历史就是各种不同的因果形成的锁链。
我回来就到了北京政法学院,一辈子就在那儿了。我在国外五年,中间不能回国,《人民日报》要半个月后才到,还不能全看到,所以对国内的政治运动完全不了解,一点准备也没有,也没有任何运动的训练。回来时正在大搞帮助党整风,鼓励大家向党提意见,尤其我是从苏联回来的,更应该积极。领导当然是动员我,我也觉得自己应该配合,表现积极进步,就写了一个大字报,提了五个内容,大概是成立整风促进委员会、中层干部要揭发、工会要自下而上搞选举之类的,五点。大字报贴出来,开始学校还认为写得很好,后来就看作是向党进攻。1957年定了我的右派。冤不冤不好说,又不光我一个人,全国有五十多万呢,多少人没活到摘帽的一天,多少人活到后来摘不摘帽都没意义了。我不算惨的。
右派分六类,一二三类是极右,在校外劳动,四五六类在校内劳动,我是第五类,降一级,处理还算轻的。说起来,学校对我真的是比较从宽。划右派时还专门开会讨论,说我这样的青年怎么会成为右派。因为我在历史上跟共产党没有任何仇恨,还是革命青年,是党派出国学习的,怎么也反动?最后讨论的结果是,我受了美国等西方民主自由思想的影响。就这么定的性。
我一划右派,很快就离婚了。两人的感情当然很好啦,完全是因为政治原因。就在那一年,我被派到北京郊区参加劳动,抬钢管过铁路,不知道怎么就是没听到声音,结果被火车撞了,整个人被卷到火车底下。出事那地儿离门头沟还有两个钟头,马上拉到最近的门头沟医院,也来不及,就这样一条腿没了。很不错了,一条命是捡回来了。
那一年我27岁,从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很顺利,党派去苏联学习,突然一下,政治上划成敌人,离了婚,腿又断了。都在一年中发生的。感觉整个世界全变了,人生也变了。刺激非常大。
1959年我就摘帽了,但即使摘了帽,仍然不能重用,摘帽右派要低人一等。而且人生的巨变已经形成,无可更改了。断了腿后1963年我就开始教书,教俄语。
接着就到了文革。长期以来,虽然这样那样的运动不断,但我一直还是相信国家能变好,还是有希望的,但到了文革,是真的比较失望了,当时已经到了中国政治上极左的地步,看不到未来。
文革期间主要不是斗我们,我只是陪着斗,轻轻挨几下打是正常的,坐飞机也坐过,但是死老虎嘛,没什么斗的价值。然后就下放到安徽的“五七干校”劳动。北京政法学院文革一开始1966年就不招生了,闹了几年,1972年,学校正式宣布解散,我们就地分配。可是当地不欢迎我们,要我们自已找落脚的地方,我就回北京,找到了延庆一所中学教书。这样一直到了1978年。
我第二次组织家庭,是别人介绍的,在1967年。她老爸也是划右派的,算同病相怜。我到延庆时,孩子已经六岁,我带着他在延庆上学。她另外还有一个孩子,还有别的事。就这样过了六年半。
在延庆那一段其实还是很愉快的。生活当然很差,但精神愉快,没有什么压力。下面没有太多政治歧视,更认可你的为人,你的水平。文革以前我教书,只能教俄语,不让教马列课程。可在延庆,学校让我教政治课,周总理逝世,我还能在全校作报告,这算是政治上的荣誉了。
我人生的低谷,从1956年划右派算起,整整二十二年。能挺过来,无非就是两个东西在支撑着:从大的方面说,我们国家确实多灾多难,我觉得自己还是应该为国家做一点什么,让它好起来。从个人来说,自强不息,不能成为弱者。
我当时最喜欢的一句话,刻在桌上的座右铭,是“困难只对于怯儒者存在”。无论如何,我要做生活中的强者,不能让人耻笑,即使因为划右派、断腿受歧视,在业务上人家总还是认可的,认为我有学问、有能力。我从小喜欢古诗词,在最困难的时候,写些旧体诗,其中有“千语万言满胸臆,欲诉欲泣无从。长吁三声问天公:为何射日手,不许弯大弓”这样的句子,现在看当然有些太狂妄了。但那时候,我自认为还是有能力,但是一点都用不上,我就是这样激励自己的,天生我材必有用。精神苦闷的时候,我就想想卷到火车底下的那一幕,我这条命就是捡来的,赚了!连这事都经过了,人生还有什么可怕的?还有什么过不去的?人各种磨难都经过了之后,就不感觉痛苦了。我自己认为对待这件事还是乐观的。装上假肢,就要跟正常人一样。
1978年下半年,北京政法决定复校,我就回来了。文革这一段,所有人都荒芜了。一旦改革开放,急需法律人才,我就算有用武之地了,因为一上来就能讲《罗马法》和《西方国家民商法》两门课。终究过去还是正规科班出身,又有英语和俄语两门外语的优势。终于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智慧,我很高兴。
也许是一个不重要的细节,这么几十年,我从苏联带回国的法律专业书一直都保存着,也没怎么想,那时候也不可能有什么想法,根本不敢想象国家还有什么法治,只觉得这些书还有资料价值,舍不得丢,偷着还看看,现在都派上用场了。
1983年,院里组织新的领导班子,我当了副院长。1984年,学校改成中国政法大学,我是副校长,以后是校长,就这样。我还是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这一段时间,我最兴奋的一件事,是“依法治国”真正写进了宪法。对我们搞法律的人来说,靠法律能混碗饭吃还在其次,真正能实现依法治国才是最重要的。共产党敢于把“依法治国”四个字写进宪法,标明自己的言行活动也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这个了不得,是进了一大步。这样写了,人们就可以以这个作为检验的标准,也是我们说话的理由。
我一直有这样的观念:中国社会必须前进,所谓前进、发展,其实不过就是两条,一个是国家富强,一个是民主自由,经济要发展,政治要进步。另外,中国不能大乱,我们从民国建立到军阀混战,蒋介石国民革命军刚刚稳定,日本人又打进来了。始终不稳定。中国如果无人来管理,乱起来就不知道要倒退多少年。理智地考虑应该是这样的。这几点是我坚持的。
你说到新一代身份证问题,正面是“公民”,背面是“居民”身份证,这当然是个问题。身份证要表明的什么,这一点不明确。“公民”是宪法的概念,身份证本来就应该是“居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证?这个牵涉到一个复杂的背景。过去讲伟大的光荣的公民,判刑的人就不算公民,是剥夺了公民权的,但判刑不能剥夺居民的身份,从这一点来说,身份证明还应该是从居民来说更合适。
公民教育是另一个问题。中国的老百姓从臣民、到国民、到人民、到公民,是一个逐渐法制化的过程,现在有些人提倡公民教育是很好的。
至于物权法……它保护私有财产。私人财产这个概念的范围很宽泛,个人储蓄、生活资料、个人房产、民营企业家的企业、农民的土地都算,承包经营权归农民了。
制定物权法的意义当然很大啦,民主推进很重要的一个东西就是私权。民主、自由、人权这三个东西是密不可分的。财产权是人权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人权不仅是政治权,还有经济权。如果一个人的财产都得不到保障,随时都会被剥夺的话,就失去了在社会上立足、存在的基础。我们长期以来,私有财产任何时候都可以随便被剥夺。
我喜欢说私法精神。原来我说“罗马法在中国的复兴”,后来修改为“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所谓罗马法的精神,其实就是私法的精神。罗马的私法是最发达的。所以后来罗马法的影响下,有了大陆法国家,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就是这个道理。
所谓私法,就是民法,就是每个人的地位平等,对于自己个人的私事(家庭、婚姻、经济生活)能自治,完全由自己来决定,国家根本不干预,或者是最小限度干预、尽可能少地干预。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无孔不入地干预:个人生活、住房、结婚离婚生孩子,都要领导批准,一段时间吃饭都要国家管,必须吃大食堂。而要建立民主社会,就要给予私法自治。对,就是你说的消极自由。
我说过,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我是很多著名大学的名誉博士和客座教授,有很多社会兼职,但我没正经读过多少法学名著,也没写过正经像样的专著,这里当然有历史的原因。
准确地说,我是个法学教育者,我更多的还是讲课,演讲,普及法律知识。你说到我的社交活动太多,这是事实,但这不是没有原因的,我是大学教授,但并不想限于自己的舞台。我也不是你说的启蒙思想者,不要这么说,但我想起这个作用,尽可能作法学的宣传,中国跟西方国家不同,在西方,法制知识已经普及人心,大家都有法律理念这么一个准绳,我国不同,从国家领导人、企业家到普通民众,对法律的基本理念、基本准则还不熟悉,缺乏基本的了解。在人们心中确立法制的理念很重要。比如制定物权法,就是对法律物权的一次大普及。
本文选自《山河判断笔尖头》,陈洁/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8月。
来源:各界杂志2023年第11期
少年时志得意满、青年时跌入谷底、中年时奋起拼搏、晚年时老骥伏枥,江平的人生经历坎坷而精彩,但不管时光如何变幻,他心中始终有一团不灭的法治之光,支撑着自己坚守真理、坚持道义,持续为“法治天下”的梦想而呐喊。
如鱼得水重返神圣课堂
复校之初的北京政法学院,面临着最大的问题就是师资和教材缺乏。当年的教学骨干大多被打倒、平反后还能上讲台的没有几个人,后来留校的学生很多基础薄弱、教学比较差,像江平这样的老师就成了稀缺资源。江平也是如鱼得水,很快投入到教学之中。
有一次,江平到学校图书室里去找资料,无意中发现了一本俄语版的罗马法教科书,仔细端详才发现,这正是他从苏联带回国、后来又被迫上交的,没想到还被保留着。他如获至宝,以此为蓝本写成了自己第一本学术著作《罗马法概论》。后来,他担任了民法教研室的负责人,工资也增长了,家庭生活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
在教学上,他敢于突破禁区,在1982年前后率先开讲《罗马法》和《西方国家民商法》两门课,把民法的理念引入了国内,很多观点让人耳目一新。他曾经引用德国法学家耶林的名言:“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这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一次。”江平认为,罗马法蕴含的人文精神、人道精神、人权精神,是值得大力提倡的,也是为中国社会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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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崔琦合影
江平授课有自己的风格,一般不专门准备讲稿、照本宣科,而是手里拿着几张卡片自由发挥,洋洋洒洒、收放自如。有学生回忆说:“听江老师的课真是一种享受。他站在三尺讲台上,器宇轩昂,一口标准的国语和悦耳的嗓音,谈吐之中洋溢着知识的自信,两千多年前的历史典故和精妙学说,滋润着学生们的心灵。”江平也不回避跟学生们谈起自己二十多年间遭受的磨难,但语气十分平缓,就像是讲述别人的遭遇一样,反而是一些体现人性美好的细节让他刻骨铭心、大讲特讲,这种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感染着学生们。
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江平被提拔为副校长。他切身感受到法学人才的短缺问题,便把主要精力都用在培养学生上面。那时正值恢复高考后第一批大学生留校,构成了新时期法学的“第一批梯队”。在经历长时期“断流”后,法学人才终于开始充分涌流。江平认为,从20世纪80年代“贫穷的法学”、到90年代“繁荣的法学”,这是他一生中很有独创的、很蓬勃发展的一段时间,实际上也构成了他在学校的主要贡献。
随着江平声名鹊起,他也参与到国家重要法律的起草之中。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人大启动《民法通则》起草工作,江平是四名顾问之一,后来被人们称为“四大名旦”,代表了当时北京民法力量最强的四座法律院所。在中国法制史上,《民法通则》的起草具有开创性意义,发挥了统领民法的作用。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施行,被国外誉为“中国民事权利宣言”。这部法律确立的“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至今依然是规范民商活动的统领性要求。
作为一部开创性的法律,它的起草历程也是屡遭曲折,主要是在法治理念、法律实践等方面,各方面认识并不一致。比如,第90条草案是“合法的借贷受法律保护,禁止高利贷”。但在讨论过程中,来自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代表,为了什么样的标准算是“高利贷”展开了激烈争辩,无法达成共识,只能把“禁止高利贷”删除了。最后法律条文只剩下“合法的借贷受法律保护”,出台后很多人感觉十分费解,甚至认为是立法上的笑话:既然是合法的,当然受法律保护,这不是正确的废话、无用的条文吗?自然,这属于立法的时代局限性,随着时代的发展、实践的深化,很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教书育人始终乐在其中
1991年,江平获得了博导资格,到2010年招完的那届博士生,指导博士生20多届,共计100多人。开始法大民商法方面只有他一个人有博导资格,所有的课都得全程上,带博士的主要方式就是结合立法项目和科研课题搞研究,很多研究成果都能够运用到实际立法之中。后来,随着有博导资格的老师数量增多,以及不再从事立法工作,他带的博士数量就少了,基本上每月把大家召集到家里开一个“圆桌会议”,交流学习心得,围绕学术问题进行交流。
让江平感到欣慰的是,自己带的博士生中,基本上没有官员,也没有混文凭的,大家都是奔着搞研究来学习的,毕业后也大多事业有成。作为江平的第一届博士生,法大教授赵旭东对他的教学、治学十分敬佩,认为他在学术高度、学术独立、学术宽容方面,都达到了非常高的境界,能够给学生带来非常深刻的教诲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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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资料图
在考博路上,有不少是慕名前来、立志非江平当导师不可的“学术粉丝”。陈波曾经是贵阳的一名警察,本来工作稳定、人际顺畅,但他却不想在这条一眼看到底的轨道上走下去,特别是无意中读到《江平文选》后,受到江平人生阅历和学术思想的激励,干脆辞去了公职,连续考了六次江平的博士。到了最后一次考试,连江平都建议他如果没考上就别考了,可以收他为门外博士弟子,遇有问题随时都能上门请教交流。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陈波终于在第六次考博中成功“上岸”。在江平的生日寿宴上,陈波和其他学生一起大声喊:“如果有来生,我们还做您的学生!”大家都泪流满面。
教书育人之外,江平还经常参加社会活动,激情洋溢的演讲每每让听众留下深刻印象。每次接到邀请,他都要认真准备,哪怕是只有15分钟的陈词,都要准备上好几天时间。他的演讲很少说枯燥的法学原理,而是融入大量的社会热点事件,寓理于事,用精炼概括的几句话就能够洞悉并揭示出疑难法律问题的真相和本质,让听众很受启发。法学教授龙卫球评价说:“江平是个思想性的人,演讲喷发着思想的火花,具有思想和材料融合的特点,是一种以材料探寻问题、以知识启发思想的风格,很容易在具体层面上进入听众的内心,又不陷入细枝末节,始终给人以一种自我思考的余地,听众莫不为之倾倒。”
江平曾出版过两本文集,一本叫《我所能做的是呐喊》,另一本叫《私权的呐喊》。两本书都以“呐喊”为名,不由让人想起鲁迅先生那种忧国忧民、唤醒众生的志向追求。江平的“呐喊”,更多的是希望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能够得到普及,“法治天下”的梦想得以实现。他认为法律学者应该有独立思考、理性批判的精神,否则就会丧失独立判断的能力;应该把服从真理摆在第一位,不能用实用主义的态度来对待科学。2009年,《中国新闻周刊》评出“十年影响力之民主法治人物”,江平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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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为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为了鼓励法大学子投入到法治梦想之中,2000年开始,江平设立了民商法奖学金,带头拿出了多年的积蓄,捐出50万元,王泽鉴教授等学者积极跟进捐款。这个奖学金以评奖程序严谨、要求苛刻著称,先后要过笔试、作文、口试3道关卡,考试的题量之大超过了司法考试,被誉为法大“诺贝尔奖”。第一轮一共150多道选择题,时间4个小时,既考学生的专业,也考意志和韧性,甚至还考体力。第三轮的口试,对学生的考验也很大,有一位学生被口试老师连珠炮般的问题折磨得头晕目眩,扶着墙出来,摇摇晃晃张着大嘴走路。他的牙极白,远远看去,江平以为他口吐白沫了,赶紧上前扶他。
曾经也有老师建议江平稍微降低下考试的强度、难度,免得让学生们太受煎熬,但被江平拒绝了。他认为,这样的考试设计检验了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够通过这三轮测试,可以说能力素质是非常全面的,将来也一定能够在法律工作的舞台上绽放光彩。奖学金也给了学生们展现自我的舞台,在2006年的颁奖典礼上,张笑滔公开向暗恋对象大胆表白,引发全场轰动,成为“江奖”的“名场面”。
在90岁生日时,江平为“江奖”捐款500万元,并承诺在身故后再捐500万元。2023年4月,江平不顾病躯,坐着轮椅亲自出席第23届“江奖”颁奖礼,阐述了关于两个法律概念的翻译问题,并勉励学生们继续学好民商法。现在已经有10所高校参与到“江奖”评选,张笑滔作为江平慈善信托受托人代表参会,不知道他看到那些青春洋溢的面孔,会不会想起当年“江奖”给予他的表白勇气?
娴静舒适的晚年生活
人到老年,要不要留一份回忆录,给自己的学术人生打个结,是江平纠结很久的问题。法大领导认为切身经历中国法制建设历程的人不多了,一直鼓励他好好写下来,并安排了一位学法制史的博士做他的助手。经过两年多的采访,江平口述自传《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于2010年出版。江平也是如释重负,认为自己能够留给人间的,也就一本自传、一本诗词集、两本“呐喊”而已。很多年轻的学子,也通过这本书了解到这位法治老人的磨难与坚守、坎坷与奋斗、荣耀与屈辱。
江平的爱好较多,除了古典音乐、京剧以外,足球是他维系一生的热爱。每当谈论足球,他就会流露出少年般的欣喜神态,并狂热支持着自己心仪的球队。2002年时,他曾去韩国,现场观看中国队对阵哥斯达黎加的比赛,并为中国队一分未得的结果耿耿于怀。北京奥运会期间,他赴北京工人体育场观看了巴西和阿根廷的半决赛,之后又到了鸟巢看了一场国际米兰与拉齐奥的对阵,大呼过瘾。80多岁时,他还会定闹钟,半夜起来看球赛,跟踪国际米兰的最新战绩。
江平还非常喜欢狗。活泼可爱的小狗,缓解了他紧张的工作压力,给他带来了很多乐趣。每天晚上,他都要带着狗一起睡觉,情同父子。早晨7点,江平就准时起床,出去遛狗。有一只养了十多年的狗去世了,他还伤心了很久。
2008年,一次中风让年近八旬的江平放慢了脚步。这次住院一共两个多月,其中有半个多月时间,他的语言功能受到了限制,虽然内心非常清楚,但是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对于把教师作为终身职业的江平来说,这种打击是非常大的,也吓坏了众多学生。好在手术比较成功,他的语言功能慢慢恢复。经历这次病痛,他终于接受了现实,无奈地发出“保命第一,真是老了”的感慨。自此,他的社会活动数量有所压减。
江平和老伴崔琦,以及女儿江帆,在北京南四环一幢普通民居内度过了十多年平静的生活,有一个保姆一直照顾着他们。女儿因为身体略有残疾,一直没有出嫁成家,这也成了老两口的一丝遗憾。直到保姆去世后,江平才入住养老院,虽然这里的条件不错,但他还是觉得这里不太像家,还是想回去。家里的过道上,写有“忘忧”两个大字,那就是他豁达开朗的人生态度。
2023年7月,崔琦因病去世,结束了两人五十六年的婚姻长跑。在告别仪式上,江平回忆起当年生活困难时,妻子想方设法操持家务的场景,不由得潸然泪下。“我这一辈子感觉到很满足,对你表示衷心的怀念和永远的感情。”这是江平对妻子最后的表白。
来源:各界杂志2023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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