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新游戏账号被恶意找回,男子不远千里到昆明抓“盗号贼”……

游戏账号交易对网络游戏玩家来说早已不是新鲜事。有些人会将游戏中的账号进行买卖交易,这就引起网友的疑问了,“假如我们卖掉一个游戏账号,交易后又找回账号,这样属于违法犯罪吗?”
近日,昆明市禄劝县公安局屏山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盗窃虚拟财产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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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曹某在禄劝县某宾馆内通过游戏交易平台以700元价格将自己的“和平精英”游戏账号卖给辽宁省的张先生,而后曹某在张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邮箱密保恶意找回自己已售卖的游戏账号,并修改密码,造成正在使用当前账号的张先生无法正常使用自己购买的游戏账号。张先生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曹某,曹某既不退还游戏账号也不退还钱款。
张先生怒火中烧,立刻从辽宁出发,抵达到昆明后找到曹某并报警。经民警审讯,曹某对私自“找回”被售卖游戏账号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曹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游戏账号是一种虚拟财产,游戏玩家投入了一定的上网时间、脑力劳动,甚至花钱请人代练,具有价值性;而且游戏装备、人物、道具等都是通过真实货币购买游戏点卡等方式取得,也可以在游戏玩家之间进行出售,实现虚拟财产与现金的交易。因此,虚拟财产本质上与传统财产并无区别,盗窃虚拟财产价值达到立案标准也应以盗窃罪论处。
虚拟财产与传统财产一样受法律保护,私自“找回”己售出的游戏账号属于盗窃虚拟财产,面临的不仅仅是民事违约赔偿,还有法律的严惩!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费丹艺 熊波 通讯员 段景璟
一审 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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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