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不送已成现实中默认规则:上万元鞋子代收点丢失,法院判了!律师解读:快递默认应送货上门,否则违法

家里没人时快递到了,放在附近代收点似乎是最便利的方法。然而,近年来,快递不送货上门已经成了不成文的规定,快递员几乎都不再联系收件人,更不在乎收货人是否允许,会直接将快递存放在代收点。记者走访体验调查,要求配送遭到快递员直接拒绝,有的甚至被驿站直接点了“签收”。
可一旦快递遗失到底该由谁来担责?西安中院风险提示,警惕好心反而招官司,曾有市民上万元鞋子在代收点丢失,自己也要担责。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律师对相关法律进行解读,快递默认应为配送,否则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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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帖
称要求送货上门 被驿站怼“看见你这个名字就烦”
近日,小红书上一位浙江的网友发帖称,要求快递送货上门后被代收点指责,“驿站的人说:看到你这个名字就烦”。该网友称,家附近区域原来没有驿站的,所有快递都上门送货,前两年开了个驿站,“让他们送货上门,他们说没几步路,不能自己来拿吗?投诉了之后,恶意破坏快递,后面也不了了之,但可以送货了。”
网友说,偶尔也自己去取件,去外地上学后,家里父母是老年人不懂怎么取件,“头天我妈买的袄子到了,快递信息写的是放门口地上了,我妈看了好几遍说没看到,我打电话给他们,他们说先把快递单号发给他们,明天查。第二天上午一直没有回音,我发短信提醒他们,也没回应。我打电话问他们,那边的人问了我名字直接说:看到这个名字就烦。”该网友感到很无语,本来网购就图个方便,现在越来越麻烦不说,“驿站的人还觉得高人一等,本来快递送上门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钱让驿站赚了,麻烦丢给消费者是吧?”
此事引起热议,截至12月22日,红心8700,留言2016条。不少人感同身受,“我们这儿就没有上门的快递,别说送货上门,就连上门取件都让我拿下去”“小地方都不送的,管你什么快递,投诉他们也不送”;还有人支招解决办法,“你把地址写你家附近的丰巢快递柜,他们就不能放驿站了,丰巢跟菜鸟不是一个公司的”;也有人认为送货上门会耽误效率,给快递员带来不便。
>>现状走访
快递到了不打电话放代收点,已成现实中默认规则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多从逛街购物转为网购,收快递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然后在不知不觉中,“收快递”变成了“取快递”。以前快递到了,快递员会打电话送快递;现在快递到了,基本等不到送货电话,取而代之的是自行取件信息,“您的*包裹已到*驿站,请凭取件码取件”。快递到了,不送货上门成了不成文的规定,除了个别快递公司,其他快递员压根不会打电话联系用户,而是直接将快递放到用户家附近的代收点。这也让不少市民质疑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合规?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市民提到,快递代收点、驿站等,是为人们提供便利应运而生的,但在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无法调解的不便,甚至产生矛盾,让人很无奈,“出发点是方便大众,最后都变成了以代收点挣钱和快递员方便为主。”有市民说。
>>市民投诉
取快递让驿站工作人员帮取,被驿站拉黑
张女士家住西安市太白南路,她已经被家门口的驿站拉黑了,现在所有的快递都得自己收。“以前每次刷了取件码之后,要自己找快递,驿站不给找。”有次她的快递非常多,她也有一点着急,就让驿站的人帮她取一部分,她也取一部分,“驿站的人不愿意,说是他们很忙,让自己取。我当时有事,快来不及了。驿站坚持不给取,我后来就很强势,非要让取。”
对此张女士很生气,投诉了驿站,但也没结果,至今仍被拉黑,“上级说这是驿站自己的经营行为,他们无权干涉,到现在都没有解决。”
快递员坚持不送货上门
收货人无奈淋雨自提20公斤狗粮
今年10月,家住西安市碑林区的胡女士在淘宝买了20公斤的狗粮,“因为太沉了,我拿不动,收货地址专门写了家庭住址。”胡女士说,购买后,她怕快递不送货放驿站,每天都在刷物流信息,“一大早显示到了西安东郊分部时,有了快递员联系方式,我就赶紧联系快递员提醒送货上门,他回答我的原话是‘不行’。”胡女士说,当时就被噎住了,按地址配送是快递员的本职工作,怎么还能如此理不直气也壮,“快递员说他不可能把我的货单独挑出来送,只能放驿站。”
随后,胡女士联系了物流客服,客服上报后回复会送货上门。过了一两个小时,胡女士收到了取件码,快递还是放到了驿站,而这期间始终没有收到配送电话。“当天下着大雨,我白折腾了一早上,最后淋雨去驿站提回来了20公斤狗粮,打伞都没有手。”
事后,胡女士在评价:狗粮不错,就是快递“掉链子”。同时叙述了收货变取货的奇葩过程。更让胡女士没想到的是,过了一个多月,有网友回复她,“想啥呢?这么重的东西谁给你送呢?”胡女士不解,快递不送货上门,时间久了居然有人认为是理所当然,到底问题出在了哪里?
>>记者体验
配送自提有区域楼层限制;要求快递员配送遭拒;
快递在驿站当天未取,次日“被签收”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多个网购平台上随机购买,联系店家咨询配送方式。
在拼多多,记者联系到一家不锈钢货架店铺,客服说,市区步梯4楼之内,只要拐角处能过,电梯房不限制层数,只要包裹能正常装进去,都送货上门;乡镇县城需要自提。联系另一家收纳箱店铺,店家说,默认是放驿站,如果需要配送到时候可联系快递员沟通。
在淘宝,记者联系多家服装店、家居店、宠物用品店等,店家均表示配送可联系快递员。记者在天猫超市体验购买的商品,无论大小件均送货上门。快递配送时,快递员会先联系用户,联系不上时也不会将货物放在驿站,会继续联系送货。除天猫超市外,只有顺丰会打电话联系。在一家药店,记者体验购买,配送时快递员会先电话联系,联系不上时会将货物放在驿站。而在购买一件衣服时,快递到后直接被放在了驿站,记者当天未取件,第二天收到已签收信息,随后收到了提醒取驿站取件信息。在购买重物时,记者提前联系快递员要求送货上门遭拒,快递员称已经打包。
在京东,记者体验购买了生活用品、药品、食品等,快递员均未联系,直接将快递放在驿站,记者只能去驿站自提。
>>西安中院
上万元鞋子快递送洗,放代收点丢失
上班不在家,把快递放在代收点,似乎是最简单的解决办法。甚至有些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允许就将快递存放在门口、快递驿站或其他存放点,有的甚至直接点了“签收”。可一旦快递遗失到底该由谁来担责?12月2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如此情况引起纠纷的并不在少数,甚至闹上了法庭。
2022年3月,小虎以1万元在某网上购物平台购买了一双奢侈品时尚板鞋。为洗护该鞋,小虎于2022年7月在网上下单了由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球鞋深度清洗服务,并支付了运费39元,收货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XX小区”,收件人“虎”,联系电话“尾号1234”。
该科技公司于2022年8月完成洗护并将板鞋以快递寄出,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即为寄来时的小虎所提供的信息。时隔两日,快递员将该快递件送至目的地并电话联系小虎。小虎称可先行放置于小区便利店。又隔两日,便利店催促小虎来取走该快递件。
3天后,小虎前往便利店取等待已久的板鞋,便利店却告知其该快递件已被取走。后小虎无奈报警称其快递不见了,民警到场查看监控时发现监控已坏。
至此,板鞋“下落不明”。
商家、快递、代收点都认为自己没错
均称不应承担丢失责任
小虎无奈将凡是与鞋子(以下简称“案涉快递”)有过接触的三位商家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三商家共同赔偿购鞋费用,上海某科技公司、快递公司及便利店都认为自己没有理由承担小虎的损失。
上海某科技公司,其寄出案涉板鞋的快递时写明的地址及电话为小虎下单时明确的收货地址及电话,其在下订单时自行选择了未保价的运费并支付了运费39元,所以该科技公司未对快递件进行保价,也未向快递公司说明该快递件内系贵重物品。
快递公司认为,其在接收案涉快递时无人告知要保价及该快递件内系贵重物品的情况,快递公司对快递件内物品是否贵重并不知情,所以在将案涉板鞋快递件放置至便利店处时也没有给便利店说过相关内容。
便利店认为:其通知小虎来店里取案涉快递件,在取件的时候便利店工作人员对收件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都进行了核对,但对此无证据提交。3天之后,小虎则又来店里说是其没有取快递。再后来,警察来店里了解情况才知道快递件内是一双鞋。另,案涉板鞋快递件系无偿暂存在便利店的。
法院判决:取得同意后放驿站,快递公司不担责
雁塔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小虎因快递件丢失遭受财产损失,其有权向侵权人主张赔偿。但原告作为案涉板鞋的所有人,明知其价值较高,而在下单时未明确需进行保价,此后在明知快递件暂存于便利店处时亦未及时取件,在经电话催促3天后方去取件,故原告自身对案涉快递件的丢失存在主要过错。
被告便利店虽系对案涉快递件暂时进行无偿保管,且对快递件内物品并不知情,收到该快递件后亦曾电话催促过原告尽快取件,但其在保管期间应对该快递件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现该快递件在其保管期间丢失,便利店存在相应过错。
被告上海某科技公司将案涉板鞋清洗后按照原告下单时指定的收件地址及收件人进行了交寄,但其在明知案涉板鞋价值较高的情况下未向快递公司进行说明,亦存在一定过错。
快递公司对案涉快递件内是何物品不知情,将该快递件投递暂存至便利店之前亦已征得了原告同意,其对案涉快递件的丢失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酌定由便利店承担25%的责任、上海某科技公司承担5%的责任、原告自担70%的责任。
>>法官解读
物品放驿站对三方都有风险,警惕好心反而招官司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曲江法庭法官孟君梅提醒说:消费者网上送洗衣物、鞋包时应全程关注所送洗衣物、鞋包等物件的流转情况,及时取回;服务商家不要只局限于自己的服务项目,在途期间的风险亦应考量,要尽到对贵重物品的保价告知义务,快递公司则应和寄收人进行有效对接,关键信息沟通一定到位;快递代收点既然选择了帮人代收,就要帮到底、负起责,要不然一番好心反而可能招来官司。
孟君梅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律师说法
快递默认是要送上门的,否则违法
代收点应为提供便利而存在,屡屡带来不便,这样的现状如何改善?同时,快递在代收点丢失,往往自己也要担责,如何防范于未然?对于人们关心的这些热点问题,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律师进行深入解读。
12月25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快递“默认”是要送上门的。《快递暂行条例》第25条写得很清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换句话说,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否则属于违法。如果欲把快件放在代收点或者快递柜,快递员必须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但是,现实却不尽如人意,快递员把快件放在代收点或者快递柜比比皆是,已成为不成文的规定。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如何改变此种现状,其一,上涨快递派费,这样可提高快递员的积极性。其二,末端网点新尝试,快递要送货上门还是放代收点保管,由消费者事先设置。目的是完善快递“最后一公里”服务。其三,快递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快递不送货上门的惩罚力度。一旦消费者向快递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快递行政管理部门就需依法定性处置。
赵良善提醒,网购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不少快递物流问题也应运而生。部分代收点为吸引客流,免费提供快递放置地点给附近民众,但是在没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过错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代收点一般不担责任。即便是有偿保管代收点,如对快件未保价,未告知贵重物品,消费者自身也会承担大部分责任。在此,提醒广大网购消费者:代放点存在丢失的风险。因此,最好将快递寄到自己能签收的地方;若实在不方便签收,可与快递公司约定时间后另行派送。不然,只能自己承担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欣 编辑 王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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