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被判3年后续:再次反转!审判长曝细节,被告又发声,还有7大疑点

近日,山西订婚强奸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被告人准新郎被拘留200多天后,一审被判刑3年,引发公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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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原委是这样的:
男方席某某跟女方吴某丽是经过婚介所介绍认识的,席某一眼就看上了吴某丽,便开始了恋爱关系。
恋爱3个月后,二人在5.1订婚,男方给女方一枚7.2克的戒指,以及一半彩礼10万块,另一半在迎亲时给。
双方还签署了一份“订婚收彩礼协议”,虽然有些不合乎情理,但也是对男女双方利益的保障,不多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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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第二天的回门宴上,席某某和吴某丽发生了关系。
吴某丽和母亲要求席某某把另一半彩礼付了,并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男方没同意。
之后,女方控告被强奸,女方母亲还录有跟席某某通话的录音,席某某成功被拘留,被关了200多天后,才开庭审理,最后被判刑3年。
男方不服,网友也纷纷为席某某喊冤,舆论几乎全倒向男方这边。
对此,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曝出了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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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长就席某某强奸案答记者问”中,证实了男方的强迫行为,一共曝出了以下几点细节:
1.订婚宴饭后,席某某和吴某丽一起去了婚房,是席某某先提出的发生 性 关系,吴某丽立刻表示拒绝,说结婚之后再做。
2.席某某强迫吴某丽,吴某丽有反抗,但最终还是发生了 性 关系。
3.席某某得手后,吴某丽的情绪很激动,便点火烧了卧室的柜子和客厅的窗帘,这就是案发现场女方被强迫与反抗的物证。
4.小区的监控也可以证明,吴某丽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到13层,呼喊“救命”,后来还是被席某某强行拖进了房间。
5.吴某丽之所以没有立刻报警,是因为手机被席某某拿走了,直到吴某丽的母亲打来电话,席某某才把手机还给她。
6.吴某丽不是在订婚后第5天报的案,而是在发生关系当天的晚上就报了警。
7.吴某丽身上有伤,左右大臂、右手腕都有淤青,侦查人员也确实看到了窗帘被火烧过的痕迹。
8.种种证据表明,席某某确实违反了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了关系,强 奸 属于恶劣行为,应该重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席某某被判3年已经是从轻处罚了。
9.双方本来是可以调解的,事发后,女方为了促成这段婚姻,提出领证结婚化解此事,还愿意减轻男方压力,彩礼可以后补,但是男方没同意,所以协商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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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案件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本来是不公开的,既然外界质疑声那么多,官方也不得不披露细节了。
官方描述的事实还算清楚,但席某某的母亲又在网上还原了此事的经过,跟审判长说的有些许出入,重点有以下几点:
1.两人才恋爱3个月,女孩就提出在房本上加名字,男孩跟母亲商量,母亲说结婚一年后再加。
2.女孩如何知道的房本?女孩来男孩家吃饭时,男孩母亲给女孩看了房本,是在表诚意,或是吸引她,女孩却在心里惦记上了。
3.订婚时签的协议上,说明了迎亲时再给10万彩礼,结婚一年后在房本上加女孩的名字,双方都同意了,女孩却在订婚后反悔。
4.恋爱才3个月,男孩母亲在女孩身上花的钱,最少就有12万,最后却落得个这样的结局——人家要钱要房,还要把你送进去,男方觉得太亏。
5.两人在回门宴那天发生完关系后,女孩才开始闹情绪,女孩母亲知道情况后,开始给男孩打电话、录音,男孩被套话默认了 强 暴 的行为。
6.男孩家条件虽然普通,也比女孩家强,父母勤劳能干,跟亲戚邻里的关系特别好,都相信、支持他们,是正经的好人家。
7.男孩被拘留235天后才被宣判,人变得特别憔悴,在里面受到了很大的压力,此案判决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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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他们各有各的理。
人都是自私的,其实不管事实的真相如何,男女双方肯定都会为自己辩解,本是即将促成的一桩好事,最后却成了仇人站在对立面。
枪响之后,没有赢家,这事对双方都伤害很大。
一来,男方损失了20多万,还受到打击,留下了案底,对子孙后代都有影响;
二来,女方的名声已经不好了,舆论还是支持男方的,女孩以后也不好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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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法 院的回应,和男孩母亲的发声,其实都有漏洞。
一、先说法 院,女方那边也是如此:
1.既然证据确凿,事发当天就收集到了证据,为何等了200多天才宣判?
2.就算是夫妻关系,也能告 强 奸,更何况他们还没结婚,既然确定了是 强 奸,为何法 院和女方还要积极促成这桩婚事?
3.女孩是事后放的火,足够证明发生关系是被迫行为吗?
4.女孩身上的伤痕,又如何证明是男孩弄的?以及女孩所说,拒绝婚前性行为,那么她在此之前是不是 处 女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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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再说男方:
1.既然没有强迫行为,男孩为何一开始不反驳?为何要默认准丈母娘的套话?
2.女孩要求婚前加名字,是因为不够信任对方;男方说要在婚后一年再加女孩的名字,说白了,也是不信任。或许是觉得婚介所介绍的不靠谱?既然如此,在一开始签协议的时候,男方为何不拒绝这门婚事?
3.男孩母亲发的那篇文中,看似是平铺直叙的叙述,其实有种捧自己、踩女方的感觉,结婚是双方自愿的,花钱也是应该的,这不是否定 强 奸 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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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不管怎么说,好好的喜事闹到当庭对簿,都是一件很失败的事。
信任是感情的基础,不管是女方要求在婚前加名字,还是男方承诺的婚后一年在房本上加女孩名字,这都是他们给自己留的后路。
结婚过日子,就要心往一处使、一起向前走,各自留有一手、充满了算计的婚姻,就算领证了、受法律的保护了,也不会幸福和长久!
大家怎么看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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