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交警通报:一小客车发生自燃,无人员受伤

12月30日,乌鲁木齐交警通报,12月29日17时53分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巡逻中发现:在河滩南向北苏州路桥北侧辅道处一辆小型客车发生自燃。民警迅速到场处置,119救援车也同步到达现场开展救援。18时17分许,火势扑灭,现场无人员受伤,道路通行恢复正常。经核查:芦某华驾驶棕色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发现车辆冒烟便紧急将车辆停靠,下车后车辆已经开始着火。目前,车辆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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